4月30日,国内APP标识装潢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第一案正式下达一审判决。
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氧公司)诉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公司)、北京更美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更美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号(2020)京0105民初68166号,已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定完美公司、更美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在媒体公开声明消除不良影响,赔偿相关损失。
原告新氧公司诉称,被告完美公司、更美公司与其同处北京,均属于垂直类医美行业服务商,为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同行业竞争者。自2018年12月开始,被告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将旗下的“更美网”及“更美”手机APP装潢先后更换,采用与原告装潢高度近似的配色及布局。更有甚者,随着原告商品装潢的历次调整变化,被告亦步亦趋地抄袭新氧调整后相应的商品装潢,造成了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新氧与更美APP标识装潢对比
对此,新氧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完美公司、更美公司被告立即停止使用与其相近似的装潢,具体为停止在更美网站、更美APP、更美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更美微博及其他广告宣传中使用被诉装潢,同时在以上渠道连续1个月发布声明,在《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声明,以消除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原告造成的不良影响。
最终,法院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款判定完美公司应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更美网站、更美APP、更美微信公众号、更美APP微博首页连续十日发布声明,并在《法制日报》刊登声明,以消除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原告造成的不良影响;并赔偿新氧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8万元。
根据内幕消息,最早在医美行业涉足的两家医美APP还是有一定的私交,如果没有的内在默许从单从企业的角度来分析完全的抄袭或模仿不切实际。虽然医美是一个抄袭特别严重,创新严重不足的行业。但是接近100%的抄袭,本质上是脸面的问题,实际上应该是生存的问题。
新氧上市后涉及到资本的利益链,这种原有的默许感随着参与人员的增多而被稀释,直至走向对簿公堂的现状。
其实,从更深层次来分析,我感觉是商业模式的问题。平台低价模式、高投入、低产出是已经是行业的共识。同时,平台流量池的已经达到瓶颈饱和,大机构、连锁的进入已经严重挤压原有中小机构的生存问题。我之前曾经说过:APP平台在百度竞价时代从夹缝中托起了中小机构的明天。商业模式的问题,后期一定会驱赶他们出局。
这种依附的关系一直存在,我在三月份还专门发了朋友圈。按照正常的关系,更美应该有风险管控意识。
最后,证明医美APP平台已经进入竞争白热化的地步。这就是原始商业模式的弊端体现。最终会形成巨头的兼并与垄断。
这个时候个人认为兼并不是最好的办法,商业模式的改变才是根本。
这是一个坏的时代,同时又是一个好的时代。医美APP到了不得不改变的时候,又给资本无限的遐想空间。医美是密集型产业,目前纯粹的外行玩不转,医美没有所想象的那么简单,针对医美的市场总容量医美APP的总业务占比不会超过15%。
医美APP不应该是自留地,应该是标准试验田。不是给医美机构随意发放一块地,让他们随意发挥。而是建立医美APP的新生态,按照平台的标准给客户提供有价值的美容服务,而不是仅仅的低价卖产品,让医生免费治疗服务。
其实,从2018年我的团队已经在研究构思医美APP生态与未来,医美未来的环境非常巨大,潜力无穷。互联网领域一定会出现新的生态链。期待我们有合作的机会,共同参与。
万事万物都是矛盾体,这件事情发生后无论对新氧还是更美都应该有一定启示,作为最早涉足医美APP的两家企业一定有能力扭转乾坤,找到属于自己更好的定位。
来源:医美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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