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买卖小程序
笔者感触:
改革改革,有时候不该一刀切的,一刀切了;又有时候该一刀切的,刀子太钝。
关于检查结果互认,就是适宜一刀切。哪有那么多废话?
真要听这些废话的话,这些话都是医疗侧说给医疗侧的,患者也听不懂。
那么,理应由医疗侧自己解决!上级医院说下级医院做的检查结果不行,下级医院指着上级医院哪个医生:你亲口再说一次!同级医院说另一家医院做的检查结果不行,另一家医院指着同级医院:我没有听清!
当然,随着病程发展,当后来接续治疗的医院医生认为有必要再做一次时,则不在这个讨论范畴。但这一般都是有些时间间隔的。卫健委对这方面就必须制定些规程意见或规范。
提几个具体的方法:
一是当接续治疗的医院医生“冒天下大不韪”“以患者利益为中心”,坚定认为要不遵守“检查结果互认”时,不好意思,需要请医院医生签署知情同意。将这一份同意书作为数据采集的一个项目,从卫健到医保都要做有效监测。
二是当接续治疗的医院医生签署知情同意后,还需要耐心向患者及家属解释自己为什么这样做。以避免患者及家属有不恰当的个人理解甚至利益怀疑。同时,也改善了行风。目前行风是什么?医生丢给你一些检查项目?解释不多。
三是当接续治疗的医院医生普遍不采纳“检查结果互认”,社会留给卫健部门的耐心不要太多。最多三个月!要不就干脆别推这些工作了。有人说三个月是不是太快了?可以地区试点啊。三个月扭转,三年大治!迈瑞等企业要疯。
四是当接续治疗的医院医生普遍将采纳“检查结果互认”,做这些业务的器械、试剂厂商要疯了,于是串通基层医疗机构大干快上一批购销合同。呈现地方狂买潮?这就考验卫健部门地方主官,明明可预见过剩产能,为何不调剂?
分级诊疗推不开,方法实有千万条。推进“检查结果互认”,让检查的钱袋子留在偏基层的机构,大医院很可能兴奋不起来。或者留在大医院,小医院当然兴奋不起来。堵疏结合,堵要堵住。堵好了,也就疏通了。否则,全完蛋。
感谢马老师对本文的启发。
笔者按:
揣着明白装糊涂。见人说鬼话。这句话放在“检查结果互认”上,恐怕很多医院医生、卫健部门工作人员都不得不认是这么回事。
作者:刘牧樵 时间:2026-04-24 08:25:53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贺华煜 时间:2026-04-23 11:30:04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刘牧樵 时间:2026-04-23 08:54:27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刘牧樵 时间:2026-04-22 13:45:39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刘牧樵 时间:2026-04-22 08:18:41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刘牧樵 时间:2026-04-21 08:11:36 文章来源: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