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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医疗纠纷案例带来的思考之二:防范风险的方法,在于预判和考虑全面
医疗纠纷的案件中,医疗过错的出现,在于医务人员违反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虽然医生是在遇到患者时才进行诊断和治疗,但是,医生是基于之前的知识积累以及思维方式作出诊断和治疗。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医生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是在遇到患者之前,防范医疗风险的方法,在于预判和考虑全面
医生诊断、治疗的出错,在于平时没有进行系统的思考,没有提前考虑在某一种疾病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风险,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解决方法,没有进行知识的积累和思维方式的训练。所以在遇到问题时,就意识不到风险,找不到合理的解决方法,容易出错。所以,对于医疗或者其他专业工作而言,需要平时积累,事先考虑到多种可能性,寻找依据和解决方法,避免遗漏。
作者之前写的《医患关系的密码-用“医疗+法律”解决医疗纠纷之道》(2017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就是对实际案例中遇到的医疗过错进行分析、总结,寻找医疗过错的成因与防范医疗过错的方法。
一、案例基本情况:
患者因舌部肿物住院治疗。入院后第二天,被告医院医生为患者进行了舌部手术。
手术后当天晚上,患者感到喉咙不舒服,呼吸不畅,总是想咳,有粘液咳出。从20:00-23:00先后三次找医生、护士,他们说是正常反应,不用处理。
手术后第二天凌晨1点左右,患者亲属发现患者呼吸不畅情况加重,又去找医生和护士。值班医生到病房后看到患者的状况,立即通知麻醉科医生到病房准备进行气管插管。大约20分钟以后,麻醉科医生来到病房,麻醉医生以患者神志清醒为由拒绝气管插管。值班医生也未进行其他处理。之后,患者突然出现呼吸骤停,麻醉科医生进行气管插管,但是没有成功。值班医生又联系了耳鼻喉科医生准备气管切开。大约30分钟后,虽然气管切开,但是为时已晚。患者于手术后第二天5:00去世。
经尸检,患者死亡原因为,患者因舌部手术后并发喉头水肿、喉周血肿形成,压迫呼吸道导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二、案件处理结果。
鉴定意见认为,患者术后发生呼吸道梗阻前医方仅有一次病程记录,且在术后第一天回到病房后至术后第二天1:00期间,医方对患者未进行心电监护记录,医方对患者术后病情变化注意义务不足,存在过错。
患者手术后第二天1:00出现憋喘、呼吸急促症状后,方请麻醉科医生协助,但未能成功,遂又请耳鼻喉科协助进行气管切开,时间共计28分钟,医方对患者术后出现的呼吸道阻塞预估不足,措施采取不当,以致未能有效解决呼吸道通气问题,医方存在过错。
经尸检,患者死亡原因为:患者因舌部手术后并发喉头水肿、喉周血肿形成,压迫呼吸道导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故患者死亡的根本原因系术后并发喉头水肿、喉周血肿等所致。若医方及时开通气道,很有可能避免其死亡的不良后果。综上,考虑到医方的上述过错、医疗风险等因素,认为医方的上述过错与患者死亡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建议原因力大小为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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