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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最爱购买的深圳社保为灵活就业类型,因为购买这种社保需要提供的材料最少,香港人想证明自己是深圳企业的正式工还是有点难度的,但证明自己平时在深圳“灵活就业”那简直太简单了,因为不需要证明。
然后这种类型的社保可以只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和港人的需求匹配度极高,最想要的医保拿到了,以后还能顺便领一份养老金。
有了深圳社保后,在香港私立医院要近十万的手术,深圳医院原价1.6万给报销了1.4万,个人自付2000元即可。
在越来越多的香港人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后,香港的商业保险也闻风而动,和深圳医院合作,为香港人推出了可以在深圳定点医院就医后回香港报销的商业医疗险,价格只有香港商业医疗险的零头。
在商业医疗险进行补充后,香港人在深圳实现了彻底的免费医疗,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全部由商业医疗险支付。
笔者感触:
首先想到的就是“薅羊毛”,想到了宋丹丹老师、陈佩斯老师在不同年份的央视春晚小品上的形象演绎。
还记得陈佩斯、朱时茂老师在1989年央视春晚的小品《胡椒面》么?陈误会朱拿走了胡椒面,就坦然地把碗给顺走了。
对于港人参加深圳医保,国家医保局应管管。为什么是国家医保局来管?因为其他地方也面临类似模糊。
在国家全面快速推进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时,更要强调原则,而不是模糊原则。
特别是合理依法参保并享受医保待遇的原则性问题,对港人澳人、台湾同胞、各地边民、在华外籍人士应该捋清体系。
《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法》对此是怎样规定的?过去、现在、将来,有没有规定漏洞?有没有实操指导原则?
如果原则不清,该如何审计?如果不审计,是不是就发现不了问题?既然有问题,就应该及时解决,排查不合理情形。
从前看香港黑帮电影,暗道同仁面对条子最应景的一句台词是:香港是法治社会。暗道尚且如此…
笔者本文所言,会伤害香港同胞的感情么?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但愿深圳医保参保原则不要无守门员。
说严重些,港人参加深圳医保,主观地实现了“薅羊毛”的情形里,有没有医保社保自身的违法?
对深圳医保的传统参保者来说,无论是港人还是广州黑人,都是“外人”。医保管理者面对这些人,并不应一视同仁。
换个视角,持港澳通行证或其他合法身份去到香港的内地人士,其在港医疗保障问题也感到优越?
仿效“居者有其屋”、外劳基本福利待遇等,又不能逃避类似问题处理,笔者在下篇文章中尝试提出三种解法。
感谢孙老师对本文的启发。
作者:刘牧樵 时间:2026-04-21 08:11:36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刘牧樵 时间:2026-04-20 08:14:50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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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牧樵 时间:2026-04-16 08:20:35 文章来源: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