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的目的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近年来政府为此做了许多尝试和努力,将焦点瞄准优质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医保支付,但前者进展并不明显,后者成了目前便患惠患的主要手段,也成了政府的骄傲。实事求是讲,医保的运作支付,是我国医改取得的唯一具体可行而又初见成效的医改操作手段,然而,由于我国目前医疗管理机制体制问题及政治体制的制约或影响,迄今为止,医保仍只是政府严控医疗消费真的工具,而不是独创市场,现实中反而受医疗医药的限制或支配,只能被动“埋单”,占有99%覆盖面的它却不能自主、自愿、合理为参保者谋利,减轻“看病贵”效果并不理想。
恕笔者直言,是政府没有让医保有合理独立的市场竞争权利去与医疗、医药交锋竞争,而是政府在医疗与医药之间的协调工具,它对自己“埋单”的医疗医药价格没有自主权,以至于药价降不下来,医疗高呼上调服务价格,政府虽统筹基金不断增加,但患者的实际自付量并未降低减少。
政府为此出台政策实行分级诊疗制度。那么,实行分级诊疗就真的能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吗?实行分级诊疗是政府利用医保支付杠杆作用来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来制约基层的所谓不合理就医秩序,而实际上,由于目前的医疗管理机制体制弊端不打破,优质资源下沉非常困难,而底层经济收入在增长,健康观念意识也不断在提高加强,分级诊疗就可能难以起到设计作用,越级就诊不会有大的改变,也就是说,单用医保报销比对患者进行就诊控制,难以有大的明显效应。
因此笔者认为,要彻底打破目前的医改僵局,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政府除了在统筹上给予大力支持,按法律政策去加强监管而不要过分的去行政化制约外,不要再过多地干涉医保运作,政府就要让医保独创市场,让医保利剑一样割断原来政府掌控下的“医院-患者-医药”变态关系,形成“医院-医保-医药”新的竞争阵营,这样,让医保按市场规律、医保制度规范,直接为参保者在医疗、医药上采取谈判或独自认定医保支付价格等方式,划定服务范围和服务价格,自选药房或自销药品,自定服务机构,在医疗市场竞争中占绝对优势,这样自然逼迫医疗、医药积极主动、直接向医保求助“埋单”而不再摆架子设障提价。医院就会主动与药房脱离,既没了医药腐败,也不再以药养医将患者当做取利的载体,而是听从服从医保为参保者设计提出的合理规范的专业行业操作而为患者提供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比如主动提出按人头付费、单病种付费等,大大降低减少医保支付;医药就深思熟虑如何控制成本、降低药价,积极研发高性能、高药效、让医保乐于接纳使用的药品;两者殊途同归,减少了患者的医疗支出,解决了参保患者的“看病难看病贵”。因此,要明显减轻“看病难看病贵”,政府就必需“放缰”医保,让医保独自用它自己的市场优势与医疗医药竞争,实现医保资金的效益最大化,减轻参保者的“看病贵”。
这就需要政府有刮骨疗伤的决心,必需打破现行的医疗管理机制体制,比如公立医院私有化、大力支持社会办医,全面推行医联体、医疗集团等医疗管理运作模式,同时加强对医保支付的监管,确保医保按规则参与市场竞争,为参保者合理合法服务。这一点现实中,特别是基层,医保只是政府传送医保支付代理机构,根本不直接参与医疗医药价格的调整(不过据媒体称目前政府已开始着手医保参与药品价格治理竞争);况且医保部门人员非常短缺,以致于依靠大型定点医疗机构的人员协助工作,从根本上难以保证监管的严格性,更谈不上能真正给参保患者提供价廉医疗服务,也无形之中给医疗、医药创造或留下共同对付医保的良好机遇和条件。
当然,“放缰”医保让它独创市场不容易,受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机制制约,目前医疗主体的公立医院大型药企大都是政府管理经营,政府又是医保基金统筹和补给的重要来源,因此,放权让自己的“孩子”争斗,政府可能心有余悸,难以接受。
日本与我国截然不同,1957年国民健康保险就以99%的覆盖率称霸世界第一,为了确保国民健康保险的有序运作,真正实现医疗医保医药的合理公平市场化运作,他们将医保以独立的专门机构集团“嵌入”医疗医药中间,将“医-患-药”切换成“医-保-药”,让医院剥离病人的用药,让药企药商接受医保的质价调配,让医院与医药脱离裙带关系,医院主动剥离药房,医药专职服务医保,两者全力配合医保,为医保客户按“埋单”服务。
作者:秦永方 时间:2025-04-30 11:09:05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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