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在医疗或医学伦理方面,总是出现两种极端的现象,一是病治不好,就闹,假如在医院死了情况就更加暴力了!就在最近,上海又上演了因抢救无效死亡大闹重症室的野蛮剧。这是人们对死亡恐惧的一种反应。另一种极端的现象是“尽力抢救”。鉴于当今医学的能力,虽然知道面对亲人将去很无奈,在无能,无力情况下,我们还在“尽一切能力”抢救。他们有平民,也有达官贵人。面对亲人的临终我们需要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呢?我们为什么不可以留给临终的人一点尊严呢?
最近,“尊严死”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有人认为,“安乐死”和“尊严死”是在字面上玩花巧。其实不然!安乐死,也叫主动安乐死(Active Euthanasia),是主动地通过注射药物等措施帮助患者结束生命;尊严死,也叫被动安乐死(Passive Euthanasia),只是建议在生命终末期,患者停止治疗,自然地死去。
“选择与尊严(Choices & Dignity)”是国内首家倡导“尊严死”的公益网站。他们并不提倡法律意义上的安乐死,强调通过建立“生前预嘱(Living Will)”来实现个人对死亡方式的选择。这是一种以个人为主体的,对临终尊严的诉求,尽管也需要社会和他人的帮助,但最终要主体的明确表达和签署来实现。其实,在国外也有类似的行动,而且比国内早得多。在美国,一份由非营利组织Aging With Dignity提供,由美国律师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的Commission On Law And Aging和临终照顾专家共同协商编写的名为“五个愿望”的文件正在帮助数以百万计的人。
临终,每个人都要经历,但至于选择什么样的方式,各有各的选择。在这个世界上,对疾病的发生、发展与归结最了解、最清楚的莫过于医生,但就是这样的一群人,面对临终,他们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医生的选择似乎与普通人不同:他们几乎选择不被治疗。因为他们知道病情将会如何演变、有哪些治疗方案可选。尽管他们通常有接受任何治疗的机会及能力,但他们选择“不”。“不”,并不意味着放弃生命。他们也想活着,但对现代医学的深刻了解,使得他们很清楚医学的局限性,很清楚无效治疗。他们也很明白,人最怕在痛苦和孤独中离开,因此会和家人探讨这个问题,以确定当那一天真正到来时,他们不会被施予抢救措施,而是与家人在一起,安详地度过最后的日子。这就是“尊严死”!
但在面对病人临终时,医生又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或许有人会说,治病救人是医生的天职,哪有放弃的道理?殊不知,医学的不确定性以及局限性使得医生在面对无法挽救的生命时是非常地无奈的。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对生命有了理智的认识。当生命机体由于疾病或严重伤害的时候,即使使用当今世界的最新技术,医疗仍是无力回天的!花去的是金钱和时间,得到的却是折磨与失望!当一个人走到生命的尽头,作为医疗从业者应该如何帮助病人以更人道、更自然和更安适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呢?正如一位台湾的医生朋友给我分享的文章所说:“以今天医疗的技术水准,身为医疗工作人员所面对的不再是如何让病人得到最佳的医护以延续生命,而是学习如何让病人能降低痛苦,少受折磨,有尊严地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路。”此刻,医生在治疗的不是“病”,而是“病人”,应该照顾到病人及其家属的心境,并帮助病人有尊严地离开。所以,对医生来说,抢救病人时,有机会,努力救;没机会,努力让病人走得有尊严。这才是医生的责任!
“尊严死”在我国才刚刚起步,从现在起,我们就得明白一个道理:在生命的尽头,不要苛求医生创造什么奇迹,而是把生命交给医生。只要医生明白你想什么,医生就会为你做什么。这样,医生的心灵也将得到安慰。
在当今的社会中,我们除了普及健康知识,让人们意识到医生并不是神仙的同时要使更多人知道什么是“尊严死”,以及如何通过建立“生前预嘱”,按照个人意愿实现这个愿望。要使更多人知道在生命尽头选择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既是患者的愿望和避免不必要的折腾更是保持临逝者尊严是一种权利,需要被认识和维护。遵从个人意愿的“尊严死”只要在大家“通情达理”下,在理智的环境下才可以变成事实。当然也需要法律上支持。
作者:杨海军 时间:2024-12-23 13:35:27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蒋小富 时间:2024-12-23 11:10:40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12-23 11:09:56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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