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北大国际医院是北大方正集团投资的一家医院,目前刚刚封顶。方正拥有70%的股权,北大医学部拥有30%的股权。医院有2000多张床位,体量很大。医院的属性是非营利性医院。方正目前给整个北大国际医院集团设计了一个商业模式,希望围绕医院建立一系列相关的产业,如制药公司、健康管理公司、医药物流公司、医疗保险公司、老年关怀产业、设备租赁公司、后勤服务公司、医疗信息化公司等。希望通过这些营利性企业补给医院,同时也通过医院让这些企业获利。
美国的非营利性医院有这样做的吗?如果这样的话,如何保证医院本身的非营利属性。因为非营利性医院不能分红,所以是否会通过相关产业“洗钱”。国内对非营利性医院的相关法规似乎并不健全。最近有不少药企投资非营利性医院。美国的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在您看来,国内在这方面的制度建设上还有哪些工作需要做?
答:美国没有关于非营利医院的特别法律,只有关于一般非营利组织的法律条文。主要是联邦的法律,即501(C)美国国税局的法律,任何非营利组织必须申请,才能得到资格。其中与非营利医院有关的是第三条,即501(C)(3)(http://en.wikipedia.org/wiki/501(c))。
非营利组织是可以与营利组织同时存在于一个大的集团下面,类似北大国际医院集团的情况。非营利组织本身内部也可以有一个营利性的附属机构,例如有些医院办的营利性门诊手术。但是,在财务上,营利部分与非营利部分必须划分清楚。资金不能在这两种不同的机构之间随便转移。非营利组织的盈余,不能用于本身组织之外的用途。当然,营利组织可以向非营利组织无偿捐款。
对非营利组织的约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即使不用交税,每年必须填税表,必须将财务状况如实填写,包括管理层和员工的各项收入情况。而且要有专业人员的审查,税务局也可能会抽查。第二,财务信息必须向社会公开,任何人都可以查帐。这样,非营利组织便会受到各方面的约束,包括税务局、财务审计人员、竞争对手、媒体和老百姓的监督。如果一旦被发现有重大违规的话,便有可能被取消非营利的资格。所以,这方面的制约作用是很大的。
在国内,许多方面的资本对于投资医疗很感兴趣,他们希望享受非营利的一些特殊待遇(例如免税),但又希望享受营利组织对利润的占有好处。因此,可能会使用各种办法来躲避对非营利组织的约束,将利润做转移。这在美国的法律和各种监督约束下,很难做到,被查出后损失也很大。中国在关于非营利医院的制度建设可以借鉴美国上述两方面的经验,即加强税法方面的监督,以及信息的公开透明。
信息公开是一个非常强大的武器。例如,美国麻省最大的医疗保险组织蓝十字是一个非营利组织。最近,麻省的大法官在媒体上公开指出,这个保险组织董事会的成员每年领取一笔较大的固定收入,而非营利组织的董事会成员应当是无偿的。媒体公开后,舆论产生重大影响。为了维护形象,这个组织马上取消了董事会成员的收入补偿。这件事情发生后,麻省另外两个大的非营利保险组织也马上停止了向董事会成员发放经济补偿。
作者:王杨 时间:2024-12-26 17:35:51 文章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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