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有言:“纱布门”持续网络发酵,尤其医务界人声鼎沸慷慨激昂,甚至极端文字频出,至今此事件还没终结。我们应该理性反思,才是最正确的选择。本文分析了特定情况下纱布填塞是必须的、如何预防纱布被缝住以及缝住了怎么办,并进一步大胆推测,如果走法律途径,会是什么结果。希望给同行给大众一些启示,增进医患交流沟通促进医患理解和谐。
纱布门事件过程
10月30号,山东电视台生活帮节目播出了一条新闻,大致内容:潍坊妇幼保健院在给产妇徐某行剖宫产术后,竟然忘记取出纱布,将纱布留在子宫,引起患者疼痛难忍。当事医院对外声明中称:在缝合子宫过程中,出现纱布条挂在缝合线上。简单的说也就是缝合时将纱布缝上了,但并不是遗落在宫腔。术后医院安排把纱布取出,患者和家属却不接受。9月27号,山大二院专家会诊,建议取出纱布,患者和家属仍不接受;9月29号,市人民医院专家会诊,向患者及家属说明可以取出纱布,但患者及家属还是不同意;最后,11月6日,北京专家用宫腔镜取出纱布。家属及网友和电视台“声讨”医院,由此引发了众多医生参与和反击,反而到底纱布被缝合上是怎么回事,成了被忽略掉的话题。
我们知道,在手术中纱布和器械遗留在病人体内,无疑是医疗事故,是任何人都不能容忍的“低级错误”。因此,各个医院将术前、术中和术后的纱布和器械清点列为常规不折不扣的执行,并要求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清点后签字,这些措施有效地保证了医疗安全。
认识纱布填塞法
但是在临床特定情况下,医生有意将纱布留在病人体内,叫做纱布填塞止血法。比如对于复杂的肝癌破裂或肝损伤、直肠癌骶前大出血以及植入胎盘出血,医生往往不敢“恋战”,因为这几种情况下,越想止血或许就越出血,不但延误了时间,而且增加了出血量,更重要的是无论怎么止血也看不到效果。
既然解决不了,就暂时不解决,采取纱布或绷带填塞,压住出血的创面。或许有人会认为,这是一种落后的方法,病人手术后不但要经过长时间逐渐取纱布的过程,还要冒着感染的风险。其实,“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等到几天后,我们再取出纱布的时候,出血一般就会停止了。这一古老的方法,是符合现代医学的快速康复理念的,也一直适用于临床。
如何避免纱布被缝住
手术缝合应该把握安全原则,即不缝合到纱布,这是外科的基本要求,也是可以避免的。根据笔者的经验,缝合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缝合时,可以通过连续缝合而不拉紧,等待缝合完成后,再逐一拉紧缝线。
2.间断缝合不打结,等到全部缝合完毕后,再分别打结。
3.缝线的两头穿针,分别从腔内往腔外缝合,最后一起打结。
4.缝合时,一定要将组织和纱布隔开,或者在直视下缝合。
只要我们做到这些,应该说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会缝住纱布的。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毕竟缝合是一个人工操作,任何人不能保证永远是在直视下缝合的。更何况,在救命这种紧急情况下进行的操作。
纱布被缝住怎么办
本例“纱布门”因为出血而填塞纱布是合适的,但填塞后缝住了纱布,这不是病人治疗所必须的。应该说,这是一个瑕疵,确实对患者特别是心理有很大影响,总觉得有块东西放在里面。但是,作为病人也应该理解医生的付出,理解医生为保留子宫做出的巨大努力和压力。同时,作为医院和当事医生,发现问题后应讲明原因,取得病人的理解配合并在医院内继续治疗,当然,后续治疗可以考虑免费以及对病人给予适当补偿,让病人获得最好的治疗结果和心理得到安慰。
特殊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那么,假如家属与医院无法达成共识,就需要经过法律途径解决。一般医疗纠纷的处理会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了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包含如下内容: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纱布门”的最终定性,可以从这些法律条款找到答案,应该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鉴定更注重证据
根据我参与过的医疗纠纷处理经验,医疗鉴定过程更注重证据,如下细节应充分考虑:
1.本人认为:缝合这一针并无过错,但是,需要谨慎小心,以及考虑当事医院级别和技术水平,出于为了更好止血的目的,或许这一针有一定的作用。再有,从术后纱布已经顺利取出,也未给病人带来明显人身损害等事实,故而认为不属于医疗事故。
2.根据术后取出的纱布性状和取纱布专家的经验,可以初步判定到底是否缝合了这一针。假如只是因为子宫瘢痕粘连,并没有证据表明缝在一起。这种情况,更谈不上医疗事故。
3.当然,这一针到底该不该缝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专家认为,没必要缝合,多此一举。如果鉴定过程采纳这样的认知,鉴定结果可能还会有所变化。
如何应对类似事件
在“纱布门”中,当事医生术后坦诚表示“可能被缝住”并告知家属,这种做法应该给予肯定。并没有常规模糊概念,隐瞒事实,消极应对。同时,让家属选择本院专家、省内专家,北京专家会诊并手术顺利取出,应该说仁至义尽想尽一切办法。
而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帮助医生转移风险,甚至免责,可能更重要,也是相关部门应该考虑尽快制定的。否则,医生以后不敢大刀阔斧进行抢救,变得畏畏缩缩甚至推诿转院,真正损失的还是病人,谁也不愿意看到病人子宫被切除的现实。
所以,我们认为尽早医疗鉴定是消除“纱布门”以讹传讹的最好办法,愤怒的医生们应该回归治病救人的本源,不理解的大众们还是要相信医生,在特定环境和条件下,让医生们大胆施展最佳方式挽救患者生命和保留器官,才是我们共同的愿望。而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不明不白,病人一走了事。但我预计,这种情况最有可能,也皆大欢喜。
注:本文引用了纪光伟主任文章的部分内容,在此表示感谢。
作者:秦永方 时间:2024-05-08 11:10:07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5-08 10:56:20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5-08 10:52:54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村夫日记 时间:2024-05-08 10:49:27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5-07 17:24:41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5-07 17:24:41 文章来源: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