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国家八部门发文《关于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主要目标明确,持续完善重症医学医疗服务网络、着力加强重症医学专科能力建设,不断推进重症医学医疗服务领域改革,重症医学发展利好信息“闪亮”。
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4〕14号以下简称《通知》),旨在促进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补齐重症医学医疗资源短板。
《通知》共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能级匹配、布局合理、服务优良、平急结合”的总体要求,明确2025年末和2027年末预期目标。第二部分持续完善重症医学医疗服务网络。提出依托“双中心”、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建设,构建分层分级的重症医学医疗服务网络。第三部分着力加强重症医学专科能力建设。明确通过合理增加床位设置、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服务模式四种途径加强重症医学专科能力建设。第四部分有效扩充重症医学专业人才队伍。强调加强院校教育和继续教育,强化重症医学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医疗机构按标准提升重症医学专业医师配备比例。第五部分不断推进重症医学医疗服务领域改革。协调相关部门合理调整重症医学医疗服务价格,合理保障重症医学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增强重症医学专业吸引力。第六部分组织实施。强调“三个加强”,即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加强督促指导。
亮点一:重点补齐西部地区和县域重症医学医疗资源短板
《通知》指出,有效扩充重症医学医疗资源,优化医疗资源结构与布局,重点补齐西部地区和县域重症医学医疗资源短板,实现区域重症医学医疗资源均衡发展。
单靠医院的财力支持重症医学发展,是有很大的压力,特别是平急结合需要配置的ICU病床,平时没有更多的重症患者,没有响应的财力支持,就很难确保急需时候急救应对能力,相信国家对西部和相遇重症医学建设将会加大政府财政投资支出力度。
亮点二:目标明确
《通知》提出,到2025年末,全国重症医学床位(包括综合ICU床位和专科ICU床位,下同)达到15张/10万人,可转换重症医学床位(以下简称“可转换ICU床位”)达到10张/10万人,相关医疗机构综合ICU床医比达到1:0.8,床护比达到1:3。到2027年末,全国重症医学床位达到18张/10万人,可转换重症医学床位达到12张/10万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资源有效扩容,区域布局更加均衡,专科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ICU床位增加的同时,也标志着人力资源配置的增加,假设医院开始30张ICU床位,医生要配置24名,护理要配置90人,如果ICU床位使用率不高,医院如果按照标准配置人力资源,人力成本就会成为较大的成本,成本的补偿机制就显得很重要。如何既要满足ICU床位人员配置要求,还要提高ICU床位使用率,对医院精益运营管理是一个考验。
亮点三:纳入医联(共)体建设
《通知》明确,将重症医学服务网络建设纳入城市医疗集团等医联体建设,完善网格内医疗资源整合与协作机制。以西部地区为重点,加强牵头三级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提升急危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急危重症识别、处置和转诊能力。持续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增强基层医疗机构重症应急处置和规范转诊能力,全面提升县域内重大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能力。
重症建设纳入医联(共)体建设,较少重复投资,提高重症急救能力,实现资源共享,强调了牵头三级医院的引领作用,明确了配备呼吸机、ECMO(体外膜肺氧合)、监护仪等设备以及必要的便携设备,适应执行不同规模救援任务,形成可在区域内或跨区域调度的快速反应、机动灵活救治力量。
亮点四:规定重症床位占比
《通知》规定,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包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下同)应当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明确规定,到2025年末,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传染病和儿童专科医院综合ICU床位占比、专科ICU床位占比和可转换ICU床位占比分别不低于4%、2%、4%;到2027年末,上述指标分别不低于4.5%、2.5%、4.5%。到2025年末,二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和儿童专科医院综合ICU床位占比、专科ICU床位占比和可转换ICU床位占比分别不低于2%、1%、2%;到2027年末,上述指标分别不低于2.4%、1.2%、2.4%。????
结合医院床位配置情况,由于各科危急重症患者占比不同,医院既要配置综合ICU床位,还要配置专科ICU床位,从可转换角度来说,专科ICU比较容易转换,床医比、床护比,可以与科室医护人员配置结合。
亮点五:重症质控全覆盖
《通知》强调,加强重症医学科国家-省-市(县)三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以下简称质控)体系建设,力争到2025年末实现重症医学专业质控中心地市级“全覆盖”。
明确提出,不断完善质控指标体系,研究制定重症医学专业关键技术和重点病种质控指标或质量监测项,将重症医学专业相关质控指标纳入三级医院评审、临床专科能力评估等工作,有效引导医疗机构提升重症医学科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亮点六:加强人才建设
《通知》指出,围绕“加强重症医学专业医师培养、提升重症医学专业医师配备比例、加强重症医学专业培训、加强重症护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扩充重症医学专业人才队伍。
亮点七:调整医疗服务支付价格
《通知》提出,将重症医学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动态调整机制中统筹考虑,符合启动条件的,将技术难度大、风险程度高、资源消耗多等体现重症医学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优先纳入调价范围,合理制定调整价格。做好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和医疗控费等政策衔接,保证患者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
重症医学属于公益性最明显的科室,成本如何补偿直接影响到学科的发展。体现重症医学成本大、补偿不到位,合理制定调整价格是一个方面,最为关键的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下,需要直面重症医学科亏损严重的问题,甚至推诿危机重患者的现象,进而影响到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生命安全。
两点八:提升专业吸引力
《通知》要求,健全以医疗质量、效率和患者满意度等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体现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的价值,做到优绩优酬、同工同酬,合理保障重症医学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充分考虑重症医学科工作特点和技术劳务价值,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向重症医学科医务人员适度倾斜。为重症医学科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条件,缓解医务人员压力,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重症急救医学科,对医护人员的业务技能要求高,一般都是选拔优秀的医护人员,由于专业公益性特性,人员配置多,业务不均衡,绩效一般采取倾斜激励措施。在医院管理咨询实践活动中,访谈重症医学科室经常会面对痛哭流涕的医务人员,他们承受的压力巨大,全身心关注患者生命安危,面对一些家属的不理解,精神和心理压力超常,不仅仅是绩效倾斜激励,更需要压力的释放,人文的关怀。
总之,重症医学的发展,不仅体现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更是社会公益性属性第一,需要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政府加大对其财政补助支持力度,不要让他们为生存而苦难,医保部门DRG/DIP付费多支持,患者及家属多理解,才能更好的守护我们的生命,为我们的生命护航,民之幸民之福。
来源:秦永方医疗卫生财务会计经济研究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12-21 10:15:38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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