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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有权“拉黑”患者吗?

17年05月03日 阅读:29297 来源: 陈昕禹转载

  导语


  医院方面也做出各种回应,称这些人或将上医院的黑名单,以后看病医院有权拒收。那么这些回应是真是假?医院能不能做出这些举措呢?


  一直以来,各种“号贩子,暴力伤医”的人层出不穷,甚至还有各种医托,恶意拖欠医院费用的相关人士。而相对应的,医院方面也做出各种回应,称这些人或将上医院的黑名单,以后看病医院有权拒收。那么这些回应是真是假?医院能不能做出这些举措呢?


  相关部门表示,目前关于国家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信息还未完全公开,还在试运行过程中,目前来看,涉事者被“全国医院拉黑”这件事无从谈起,根本落不了地。不过,不远的将来可就说不定了。


  针对辽宁试点收集患者信用信息的报道,有学者就“你支持患者黑名单吗”发起了调查。在206位调查对象中,84%的人认为建立患者黑名单制度利大于弊。进一步分析发现,受访者中包含了142位医务工作者和21位医政管理人员,他们大多支持该制度;而律师或其他人员却大多认为弊大于利。


  在谈及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有权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时,一些法律专家坚持“法无明文授权政府不得为之”的观点。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教研室主任王岳认为,在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或法院判决信息之外,卫生行政部门没有法律依据要求医院上传患者个人信息,除非得到立法机关的明确授权。“如果患者曾经因为暴力伤医被拘留,那么这个信息可以收集并告知医院,但使用时稍有不慎,就会侵犯公民的平等医疗保健权。”


  还有一个较为普遍的担忧是,设立患者黑名单可能会加剧医患之间的对立情绪。王岳认为,设立黑名单是一种医疗行业面对医患冲突,寻求“公力救济”效果不佳继而开展“自力救济”的尝试,但这类做法可能非但不会改善医患关系,反而会使医患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张。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邹合强表示,这些患者的信用网有保密的义务,严禁外泄。他还表示,即使真的医闹人员或其家属到医院就诊,医生们不能也不会拒绝接诊的。所以成立这样的信息信用网站意义有限。所以更多的,还是希望医院这边能采取相关措施规避这些人身伤害,避免损失。


  另外,这些医闹的失信者当然也应该受到惩罚及代价,邹合强建议,通过挂号信息识别号贩子,要求其在同一就诊时段只能选择一家医院挂号;对于多次预约挂号后爽约的患者,要求其必须现场挂号;将患者欠费信息与贷款拖延还款、拖欠公用事业费等一样作为个人的资产信用评估使用,让失信者承担购房限制贷款、限制高额消费等后果。


  那么作为你医生的你,真的想要“拉黑”这帮医闹人士吗?万一他们将来真的得了病,我们真的又会见死不救吗?不可能。小编学医时第一节课,就是学的医德,见死不救,那么我们真的就不配当医生了。无论他是多么恶的一个人,在我们的手中,那就是一条人命。善恶奖惩,我们救活了自会有法律裁决,相信法律吧,也相信我们的国家。


  作者:罗小迪


  来源:医学论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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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现任某医院主任医师,产科主任。从事妇产科工作10余年,在临床、教学、科研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