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给全体医生的一份病人欠费清单引发医生的众怒:病人欠费扣医生工资,以后还能对无钱无主的病人进行救治吗?这是逼医生“见穷不救”吗?对此,您怎么看?对于患者欠费,如何去杜绝?欢迎留言表达自己的观点。
一份全体医生的“欠费清单”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近期对2015年3月至2017年8月的病人欠费进行清理。决定病人欠费金额的70%由管床医生负责,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从发放10月份绩效工资开始,每月从相应管床医生绩效工资中扣除500元,直至扣完为止。
为此,该院的39位医生上榜,扣款金额从数十元到十余万元不等。普外科的一位医生因病人逃费最多,需缴纳12万余元,如果每月扣款500元,一共20年才能扣完这笔欠款。
院方反应
此事引起社会舆论非议,这家医院也很快作出反应,在医院官网发出公告,对引起外界批评的规定进行纠正。
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医院也是迫于无奈,“我们现在是负债运行,各个方面都是逼到最后,没有办法才走这一步。”
这位负责人说,医院年底对欠费清理时,发现很多2014、2015年的病患欠费仍未清缴,因而出台了这项措施,主要是让主管医生找病人催缴一下欠款。而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有关部门未能及时结算医保、新农合等报销费用,“比如,我们医院的医保、新农合等费用,好多根本不给结算。所以没有办法,到年底了,又要涨工资,这事也是焦头烂额。”
不过,这名负责人表示,这只是医院追讨欠款的一项激励措施,医院还有多种途径追讨欠款,不可能都让医生承担。
对于外界的批评,这家医院也快速作出回应。12月2日晚七点多,赣榆区人民医院在其官网挂出一份情况说明称,鉴于网络反映的问题,医院高度重视。经过研究,立即纠正,不再执行暂扣医院医生绩效的措施。对于欠费问题再进一步分析原因,研究其他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哪些患者看病易欠费
据不完全统计,仅2014年,全国医院一年“三无”病人欠费约三四十亿元。综合分析,看病不给钱患者一般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病人恶意欠费。比如一次抢救一家口服甲胺磷中毒病人,来院时不带一分钱,医院先抢救,病人脱离危险后,以要求转院名义逃跑,医院未收到一分钱;
第二类是病人无家属。如120或110送来的无名氏、三无人员找不到家属,无法收到病人一分钱,但不管是人道主义精神,还是法律规定义务,医院都必须要开通绿色通道,履行救死扶伤的责任。
第三类就是患者病情较重、病程较长,的确因病致贫,无力支付巨额的医疗费用。但是,医院又不能也不敢中断治疗,结果造成了费用拖欠难以缴清。这是最多见的一种,也是最无奈的一种,更是最折磨医生的一种。
谁该为医院的被欠费负责?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对医生扣款让医生愤怒,让公众疑惑。站在医生的角度,本来的责任是看病救人,可是如今的管理机构却习惯于把一切与医疗相关的问题全部一股脑地扣在医生身上,医生苦不堪言不说,还搞得很没有尊严。
在公众眼里,公立医院是非盈利的公益机构,怎么能压迫医生向患者追讨费用呢,这不是逼迫医生放弃治疗很多交不起医药费的患者吗?
作为一家公立医院出台如此政策,确实不妥。因为从管理角度看,病人欠费大多与自身经济条件有关,或者涉及纠纷,而这些因素多不是医生可以控制的。说到底,医生本来的责任是把病人的病看好,让他们成为追讨患者欠费的责任主体,于理不通。
更何况,国家卫计委早有指令,各公立医院不应建立与科室收入挂钩的医务人员报酬体系。因为医院没有收到钱就惩罚医生,也是另一种跟科室所得的收入“挂钩”,有违相关管理精神。
当然,站在医院角度看,涉事医院可能也有苦难言。医院公益性也好,非盈利也罢,首先都得生存。现在的公立医院,几乎没有哪家可以依靠财政支持存活下来,不讲经营,不讲效益,连存在的机会都没有,也就无法奢谈公益性。
所以,向科室要效益医院也算是无奈之举。从财务管理层面看,科室的医疗行为都需要垫付医疗资源,如果不让相关的人员承担必要的潜在责任,也会滋长欠费。
如此看来,让医生讨债这事,虽然不合情理,但一味指责医院也失之偏颇。真正的问题恐怕还需要跳出医院来思考——谁该为医院的被欠费负责。
我国医院很少有不被欠费的。由于对“看病贵”问题的过度解读,公众每每提到医院被欠费,几乎都把医院费用太高视为罪魁祸首,患者一旦离开医院,院方很难通过正当的途径将费用讨回。
这些年也鲜有医院通过法律途径,顺利把欠费要回来的案例,这折射的是相关法律制度方面的不完善。
另外,对于贫困人口的医疗怎么办?原则上,费用应该来自民政部或者其他慈善机构。患者欠费走了,应该提供自己的收入证明。符合被救济的,通过救济手段把费用支付给医院;不符合救济手段的,那就正常地走欠账还钱的归还途径,拒不付费的至少应纳入信用档案,甚至启动法律手段。即便存在医患纠纷,那也应该支付结束后,通过第三方机构调解解决。
所以,患者欠费扣医生,更可能是某些制度缺失导致的现象。板子不能只打在医院身上,也需要及时的制度补缺。而医院方面也不能“病急乱投药”,而应周全考量,慎出“病人欠费医生扣款”之类的下策,以免引得医生怒患者怨,甚至逼着医生“见穷不救”。
律师说法:克扣工资不仅违规更违法
医生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全心全意抢救诊疗病人,工资是他们应该获得的最基本的报酬和生活保障,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克扣工资不仅是违规行为,更是违法行为。按理医院的管理者,不仅不能扣除工资,相反,只要医生秉承医风医德救治了病人,履行了医师职责,执行了首诊负责制等相关核心制度和条例,为医院把了关,在岗位尽了职,应该获得的是奖励,而不应是扣工资。
在国外病人逃费是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的,因为这会和病人个人信用严格挂钩。而在中国,医政部门对于医德医风或者有行医劣迹的医生,许多地方早已采取了黑名单制度。对医生从严管理,无可非议,但我觉得,无论在法律上还是人格上,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应该是对等的。仅仅拿捏医方,容易造成规则的天平失衡。
对于病人欠费,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何佳林律师表示,事实上,如果病人要求出院,医院是无权限制病人的人身自由的。这其实就是一个欠债的民事纠纷,如果医院要追究,只能是在病人出院后,医院起诉到到法院,通过法律手段来追讨费用,除此,现在还没有其他具体的条例可以追究欠费病人。
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要想真正改善医患关系,杜绝恶意欠费情况发生,建立患者不良信用记录迫在眉睫。
作者:闫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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