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事归档风控规避管理
1、人事部门修改所有涉及网络部各部门的部门名称与工作岗位名称;
2、人事档案重新建立,去除网络部相关人员(竞价、咨询、优化)的工作经历和岗位描述,重新办理入职登记,签订客服岗位劳务合同,其岗位定为客服。
3、所有客服人员必须是临床医学专业毕业(专科与本科均可), 其他与医学相关专业不予考虑。
二、启动新互联网平台转约到诊模式
1、向卫健部门提交互联网医院备案申请,完成备案程序,合法合规推行互联网医院模式,经得起有关部门及媒体的督查,既可规避风险,也可增加病人对医生的可信度;
2、转变先前线上直约模式,可开通在线医生病情及案例剖析直播模式,进行平台模式转约方式,门诊医生在线面对面解答患者问题,咨询以客服身份合法化、合理化留微引导病客导入直播模式范围,发送二维码及连接,线上提问即可,不参与任何病情和费用的解答;
3、线上导流客户以复诊类归档,由当日直播专家及医助进行资料收集与线下联络,实现复诊到院模式(网络复诊符合当下法律法规),同时可以实现门诊医生、医助、咨询客服3位一体的服务病客模式,同时促进门诊医生自身业务水平学习与提升的积极性;
4、做好医生在线直播和视频营销,去除传统的文字和图片营销带来的风险;
三、增加风控系数高渠道与百度新医疗竞价模式
1、百度推广网站已全部采用新医疗模式,网站内容由百度托管,不需要营销的内容,竞价模式也已经采用OCPC模式,实现目标转化,拓量及提效的人工智能AI化操作,获取更多优质流量并稳定转化成本;
2、若百度暂停推广,准备渠道扩充的备选方案,OPPO,VIVO,小米,宝宝树,美柚,一点资讯,趣头条,宝宝知道,妈妈知道等10个以上的信息流渠道做补充;
四、咨询岗位职责转变
1、所有的咨询回归客服本质,不参与解答病情和费用,只做服务,必须要有临床医学专业资质,穿工作服上班;
2、咨询人员从先前网络预约未见面式聊天,实现到院见面接待,从幕后到台前增强客户满意度;
3、对现行咨询解答话术进行规范整理
五、行政外务维护与财务归档管理
1、财务整理医院所有医生及各部门绩效方案(电子或纸质)含阶段性激励方案妥善保管,或直接U盘加密管理;
2、对全院员工给予正面引导,不宜过激解读和传递负面情绪,尤其对近期网络曝光的事情不予评论,不予提起;
3、加强医院内部细节管理,对经营费用及医疗质量加强管控,客户投诉尽量在院内处理清楚,加强医生教育和行为监管;
4、宣传内容的自查纠正,由院长与分管院长亲自督查,在网络宣传方面,宣传内容要求拥有引导性、肯定性,禁用网络严禁词,图片方面以简洁大方为主,特别是在微信公众号、客服朋友圈发布内容方面需要有所注意,发布内容实事求是,分管部门主管对所有院内及网络上所有的物料进行自查,对信息来源不确定、具有引导性、无从考证以及自我杜撰的宣传信息,即时下线处理;
5、加强外联关系维护,邀请当地网络警务部门针对营销中心进行培训,加紧警民关系,提升网络自我预警能力;
六、加大诚信医疗宣传与公益就医绿色便捷性
1、诚信医疗+互联网医院落地模式,结合地面计生协会,地推工作将互联网医院介入到项目中,做提前一步的落地,同时也是为偏远地区医疗机构可以直接做院感、业务、特色病诊疗培训平台,增强医院公益+技术+宣教指导平台
2、对于院内温馨提示性标语、标牌、标识根据健康扶贫要有所增加,特别是针对藏族同胞、彝族同胞专属语言翻译方面(绿色通道标识),邀请民宗委、区委、街道等公立部门到院视察与检阅工作落实情况;
七、认真研究本次中央台本次风波所提出的8点中心,同时也是对目前状况的避免发生汇总
附政策:
严厉整治号贩子、医托等 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为期1年专项整治
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度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打击查处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及黑恶势力,抓好医疗纠纷处理,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建立医疗纠纷化解台账,敦促各医疗机构主动对涉医投诉、医疗纠纷处理情况进行排查。
全面整治行业乱象,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配合相关单位,坚决整治“号贩子”“血贩子”“床贩子”“手术贩子”“建卡贩子”等各类涉医疗“贩子”,维护良好就医秩序。
坚决整治“护工”乱象,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健康欺诈、虚假医疗广告、欺骗患者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乱收费、“黑救护车”等行业乱象。
坚决打击通过宣传免费体检、诊疗推销保健品或诱骗患者手术等变相“医托”行为。加强民营医疗机构行业监管。配合医保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骗保行为。
卫生部关于医疗行风建设的八不准:
1、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2、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
3、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4、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5、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6、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7、医疗机构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8、医疗机构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卫生行风“十严禁”规定:
1、严禁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人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购销中收受或变相收受回扣,借采购之机,为单位或个人谋取不当利益 2、严禁医务人员以任何理由收受病人或病人家属馈赠的“红包”、贵重物品、有价证券等。
3、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禁单位或个人发放或收取开单提成,严禁开大处方、滥检查,损害患者利益,为单位、科室和个人谋取好处。切实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4、严禁医务人员以介绍病人入院、检查、手术、治疗为由,收受介绍费、好处费。
5、严禁医务人员利用职权搭车开药、搭车检查,增加病人负担。不准医生私自向病人推销药品,任何人都不得借医疗服务之机代开、代售药械或要求病人到个人指定的药店购药。
6、医疗卫生单位的收费,都要公开收费标准。严禁超项目、超标准收费。所有收费必须出具正规收费发票。超标收费“以一罚十”。
7、严禁将公立医院、科室承包或变相承包给私人经营,原已签定的合同要立即取消或中止。
8、坚持首诊负责制。严禁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推诿病人、延误诊治。 9、卫生行政机关和卫生执法单位的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严禁以权谋私、以岗谋私,损害群众利益。
10、一切“以病人为中心”,文明行医,礼貌待人,努力改善服务态度,
提高服务质量。严禁弄虚作假签署或出具诊断、治疗、流行病学证明或有关出生、死亡证明。不得以生、冷、硬、推的态度对待病人,甚至与病人或病人家属发生争吵。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4-26 17:51:20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胡晓翔 时间:2024-04-26 17:32:28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陈昕禹 时间:2024-04-26 11:31:12 文章来源:转载
作者:李钊 时间:2024-04-26 11:10:59 文章来源:首发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4-26 10:38:13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晨晓 时间:2024-04-25 17:20:22 文章来源: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