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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罚没1.2亿!国家卫健委回应医美乱象,拟试点信用评价“黑名单”!

19年06月20日 阅读:10322 来源: 晨晓转载

  “仅2018年,全国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共查处无证行医案件19245件,罚款1.36亿元,没收违法所得4954万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6件;查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案件28799件,罚款774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48万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42家,吊销诊疗科目101家,吊销医师执业证书37人……”


  就在6月18日,国家卫健委在官网就“非法医疗问题专项治理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做出了回复。


  除了上述“2018年专项整治”情况的回报外,卫健委还特别就“医疗美容”领域的整治情况给出了答复,并且表示“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正研究制订信用评价管理制度,未来拟在部分地区试点开展美容医疗机构信用评价”。


  一年罚没1.2亿!国家公布医美乱象整治情况


  在本次回复中,国家卫健委着重通报了2017年至2018年进行的“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情况。


  据通报,在这场专项行动执行期间里,国家卫健委等7部门共破获涉医刑事案件、涉药品安全案件121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899名,捣毁制售假药黑窝点728个,总涉案金额高达近7亿元人民币!


  此外,卫健委还通报了打击无证行医、打击非法药械销售、查处非法医美广告、整治违规医美培训这四类行动取得的详细成果:一年共查处案件2772件,罚没1.2亿余元人民币。


  以下是“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详细汇报情况:


  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7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


  在打击“无证行医”方面:卫生健康部门共检查医疗机构40878家,责令31家停业整顿,查处违法违规案件843件,吊销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8家;检查生活美容等其他机构75675家,查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案件2772件,移送司法机关涉嫌犯罪案件139件。共计罚没款3809万元。


  在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方面:药监部门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103362家,查处违法案件1769件,责令停产整顿184户,吊销行政许可7家,罚没款1130余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涉嫌犯罪案件139件。全国海关立案侦查、调查各类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走私违法犯罪案件912起,案值共计8832万元,偷逃税款981万元。


  在整治“违规医疗美容培训”方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检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5143家,责令47家机构改正,2家停业整顿,查处违规开展医疗美容培训案件25件,罚没款8.7万元。


  在查处“违法医疗美容广告和互联网信息”方面: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医疗美容广告29878条次,责令743条医疗美容广告予以改正,51家机构停业整顿,查处违法医疗美容广告251件,罚没款270万元。网信等部门检查互联网医疗美容相关信息19612条次,责令77条信息予以改正,查处案件55件,罚没款30万元。


  乱象检查!全国范围内持续升温


  当然,本次卫健委回复的内容不单单是“专项行动成果汇报”这么简单。


  针对医美乱象,回复提到: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正在研究制订信用评价管理制度,细化评价指标,拟在部分地区试点开展美容医疗机构信用评价。


  也就是说,一种提高医疗机构违法犯罪成本、勒令严重违规的医美机构退出市场的“黑名单”制度,很可能就会在不久之后于全国范围内落地实施。


  不仅如此,回复还总结了国家卫健委关于医疗行业监管的下一步安排,包括: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创新政府监管手段,加强社会监督——这四大方面。


  接下来,国家将以医疗美容等社会举办医疗机构为切入点,制订完善信用评价指标标准和管理办法,探索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营造行业内争先创优的氛围,加强评价结果公示,扬优抑劣。同时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监管联动,加强智能化监管,建立医疗机构信用记录,真正实现使严重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目标。


  不只是医美,四大类乱象检查正在国内全线铺开


  今年3月21日,国家卫健委等8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宣布自今年3月起到2020年2月底,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中明确了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将被严厉打击,分别为: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此后,上海、广东、山东、河北、福建、江西、江苏、海南、广西等多个省市都相继发布文件,确定乱象整治行动在地方上的落实,并且针对地方存在的特殊情况,出台了“严惩非法医美贷”、“严肃查处街头发放宣传材料”等富有地方特色的整治方案。


  而行业中,一些不规范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则是这场全国性的、浩浩荡荡的“乱象整治”行动的打击重点。


  近年来,诊所、民营医院在利好政策的推动下增长迅速,看上去形势喜人,但实质上“小、散、乱”的状态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改善。在这其中,一些违规违法的医疗机构也在破坏着社会办医的信任环境,阻碍着不少有理想的民营医院顺利开展“品牌建设”。


  如今,国家多部委负责的乱象检查已经在国内全线铺开。


  “洗牌”正在加速,靠违法违规生存的民营医院,或许很难逃过这次整顿大潮。


  来源:国家卫健委


  作者:民营院长俱乐部 孢子菌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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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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