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时限大幅缩短,多项申请材料取消!新办医疗机构更轻松了!
近日,四川省卫健委发布了一项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精简卫生健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以及规范办理时限。
1、精简申请材料
通知指出,在许可“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方面,新办医疗机构执业审批,取消“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签字表、履历表、任职证明原件”等申请材料;
医疗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取消“法定代表人签字表”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履历表”;
在“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方面,内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取消“建筑设计平面图、设置医疗机构审核意见表、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批表、公示样稿”等申请资料;
在“医疗广告审查”方面,医疗机构新办审批医疗广告,可以不用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发布发布刊播该广告的媒体名称资料”……
2、规范时限
除了精简一部分卫生健康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外,四川省通知还规定: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中外合资合作、港澳台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内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托实体医疗机构申请独立设置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增加“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办理总时限均不应超过56小时;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新办医疗机构执业审批、医疗机构新增诊疗科目、医疗机构新增床位(牙椅)不应超过68小时;医疗机构执业校验不得超过74小时;医疗机构冠以“四川”名称核准,不得超过27小时——可谓节省了医疗机构办理业务所需的大量时间。
值得一提的是,在去年以及前年,四川省卫健委联合该省10部门联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明确表示:允许按三级医院设置和达到三级医院基本标准的社会办医冠名“四川”。某种程度上,也为社会办医培养品牌、提升竞争实力,吸引更多患者就诊创造了条件。
深化社会办医“放管服”,多省出大招
长久以来,民营医院创办过程中往往存在着许多“门槛”和“玻璃门”。“审批流程过长、审批手续繁杂”就是其中之一。
所幸的是,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的不断深化,社会办医建设存在的诸多壁垒均有可能被打破。事实上,除了四川省外,不少省市地区也出台了利好政策,助力社会办医优质发展。
例如说,在“简化社会办医申办程序”方面,辽宁省沈阳市卫健委制定的《开展促进沈阳市诊所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就强调:“备案制管理诊所,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诊所当天当场就可以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在“允许社会办医配置大型设备”方面,北京市卫健委也曾发布《关于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的通知》,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不以等级、床位等指标作为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准入标准,取消社会办医乙类大型设备配置许可证核发审批的政策逐渐由上海推向全国;
而在“留足社会办医发展空间”方面,江苏省《徐州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投资指引(2019修订版)》则显示,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都将不再受到区域规划之类的限制,按照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的标准,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预留规划空间,凡符合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违反市场经济下公平竞争原则的理由限制。
由此看来,从国家到地方,随着社会办医“放管服”政策的不断落实与细化,民营医疗行业真的迎来了不少优势条件与利好。
只不过,2020年新冠肺炎爆发,重创了全国经济,包括整个医疗行业——门诊量直线下滑,不少新建医院亏损经营,背上了名为“资金链”的沉重负担。也有专家预测,受疫情影响,即便有政策红利,今年一整年,资本对民营医院的总体投入也有极大可能减少。
另一方面,不少院长对各地服务于社会办医的“放管服”政策的落地情况仍然存疑,到底能不能执行到位呢?社会办医的生存现状依旧难熬。
作为社会办医人,面对“放管服”便利,以及去年6月《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加大政府支持社会办医力度”等重磅政策给出的种种优越,我们或许不能“盲目乐观”,但机遇还在,民营医疗在艰难中还是有机会赢得更好的发展。
整理:民营院长俱乐部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4-26 17:51:20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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