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4 月 3 日,也就是当年的清明节前夕,一名在2019年12月24日杀害医生的人被依法执行死刑。时值疫情爆发,白衣战士初战告捷之际。理应觉得杀医者“死有余辜”吗?——可是,我的心情却异常沉重,没有丝毫觉得宽慰。
我想,如果一个罪人不能带着悔恨死去,他的罪孽就永远存在。不知道这个杀医者为何对救死扶伤的医者施加了那么残忍的手段,也不知道他咬牙切齿的仇恨是否在杀医之后得以消解,更不知道他锒铛入狱的时候是否有一丝的忏悔,还有,在上诉的时候是否有着不甘心、不认命,在宣判、执行死刑的时候,是否仍然带着仇恨、或者忏悔离去……
是的,杀医者的罪行足够大!大到需要用夺取其生命来惩罚。不杀不足以惩恶扬善,不杀不足以声张正义,不杀不足以平息愤懑,不杀不足以告慰逝者……但如果他不认罪、无悔意,那么夺取这个生命又有多大的价值呢?下一个杀医者,是否又在蠢蠢欲动?某个人的恶行可能可以轻而易举地被正法,但如果是不良的环境造成恶行,环境如何被正法?所以,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在纷纷采取措施,在改善患者就医环境的同时,努力改善医务人员的执业环境。
生命是可贵的,每个人的生命都仅有一次。哪怕这是一个罪人,这也是一条人命。一个罪人的死亡,总归是失去了生命,这应该也是一场悲剧。如果一群人对一个人的罪过熟视无睹,甚至一味认为法律的惩处是罪有应得、理所当然,而不考虑其他,那么,这一群人似乎也有了帮凶的嫌疑。为什么没有丝毫宽恕?没有理性反思?在悲剧的前前后后,应该有很多值得我们反思,需要我们行动,诸如分析悲剧的成因,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而不是幸灾乐祸,得过且过。
尤其,如果这一群人是仁心仁术的医者时,是否需要问问自己:他真的是死有余辜吗?是的,按律当杀。但大可不必为杀人叫好。正当地利用法律工具,惩治犯下罪行的人,是为了赢得社会环境改善和更多人的幸福,执行死刑也是为庄严正义而不得已为之。即便如此,杀医者生命消逝,作为医者,我们救死扶伤的天职又如何看待?我们医生真的只应该为“杀医者终被杀”而欣慰吗?同为人类,生命的价值又在哪里?
有的人不惜以一切代价在争取和维护的生命,也有的人在无所事事,荒废生命。在不同状态的生命存在中,任何外人都难以评价某个生命体自身的价值和意义。这次席卷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带走了很多人的生命,包括很多很多不幸感染新冠病毒而去世的人,也包括个别对这个世界失去信心而选择自尽的人。但即便如此,面对艰难险境的白衣战士抛弃家人,奔赴没有硝烟的战场,多少令人动容的英勇拼搏!多少无私奉献的血泪付出!相形之下,每个人生命的价值,人生的态度,又该是怎样的呢?
来源公众号:卫生管理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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