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年活动”正式开启,严查严管严督促离我们越来越近。在这样的大趋势下,民营医院更应该做好万全的准备。
又一地预将实施“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
10月26日,重庆市卫健委发布了“关于重庆市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这份通知所示的“重庆市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可以说是今年9月,国家卫健委“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在地方上的又一次落实。
不仅明确在全市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含中医类)开展这项活动,同时还在国家文件的基础上对民营医院,特别是“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要求:
1、二级以上民营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各业务科室应当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2、应用电子病历系统的二级及以上民营医疗机构应参加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
3、加强日常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架构,设置必要的职能部门,配备充足的专(兼)职人员,建立覆盖医疗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
除此之外,重庆市还规定市、区县两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应将本专业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体系,进行质量控制和管理培训。民营医院按要求加大平安医院建设力度,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内警务室设置;从业人员按规定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并落实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健全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体系,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的评审评价实行同等标准管理。
不难看出,重庆市对强化整个民营医疗行业的质量安全管理都作出了更高层次的部署安排。
事实上,除了重庆市外,近日(10月10日),辽宁省卫健委也印发了《2020-2022年辽宁省“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该方案特别指出:要重点整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虚假宣传。尤其是社会办医活跃、社会关注度高的医疗美容、血液透析、男科、妇产、皮肤病、健康体检等专科医疗机构。
不但要全面梳理和排查民营医院临床科室、辅助科室,而且还明确提出排查实验室和后勤安保等部门的质量和安全隐患。
由此看来,国家下达的“管理年”,命令,在地方落实的过程中还会进一步细化,随着“管理年”行动在全国各地的深入推行,对民营医疗行业的规范监管,想必还会越来越严。
下面是重庆市重庆市“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所附自查/督导评分表(点击查看大图):
来源:重庆市卫健委
整理:民营院长俱乐部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12-23 17:12:01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12-23 17:10:24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杨海军 时间:2024-12-23 13:35:27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蒋小富 时间:2024-12-23 11:10:40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12-23 11:09:56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12-23 10:40:51 文章来源: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