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便捷访问,请点此处
医院买卖小程序

医管攻略

首页 > 医管攻略 >  其他

思考:转保可以协商,可“达三江、通四海”

21年07月20日 阅读:9447 来源: 码万祺原创

  财源广进达三江,买卖兴隆通四海。这一幅送给险企展业。横批:恭喜发财。


  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这一幅送给所有读者。横批:萱草长春。


  好了。近日,笔者学到一回事,叫:“新规转保”。


  新规是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客户服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673号。


  转保是指:险企为保单出具特别约定批单。批单是报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约定:在保险期届满时,险企不会因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而拒绝投保申请;最高重新投保年龄与最初投保的产品条款载明的一致;转保后,保险责任不减少,责任免除范围不增加。


  相关书面材料盖章后,可以说明转保后相比原来保单下的客户契约权益不受影响,且都合规。客户如果心存质疑,建议:一是询问为什么需要转保?具体理由。二是本着一切约定应以保险合同条款、保单为准,请解释新旧产品差异。采取双录。三是如有不能理解、接受的内容,与险企官方客服、投诉部门协调,直至向行业监管部门投诉。


  笔者以为,转保情形是保险行业普遍遇到的问题。短期健康险因为政策、运营原因是会有停售等处理措施的,一般不伤害原来保单上规定的“法律保护”的客户权益。有兴趣的客户、研究者可以翻看、对比“新规转保”前后的保险合同条款、保单,看看原来有哪些内容与新规不符?事实可能性之一:也可能并无不符。


  事实可能性之二:原来有些内容与新规不符。同时,原来的保险合同条款、保单存在自我矛盾,比如关于续保的约定。现在监管把这个问题重点划线,对“口惠而实不至”现象零容忍,是对监管部门、保险人、被保险人三重保护。将原来纸上、纸外的一些做法定性为“销售误导”而非“合同侵权”,说明法规建设任重道远。


  对于“新规转保”,有人感慨:监管大于合同。笔者感慨:行为大于合同。其实,这两种感慨是抵触的。前者可能认为监管手伸得长,后者却是认为袖管比手还长。保险合同条款就在那里,但专业化治理空间还有多大?关于续保的约定,恐怕只是冰山一座。关于核保、理赔,关于欺诈、浪费,关于定价、转保,还要再发展。


  关于“新规转保”,笔者建议:一是要给客户具体理由,既包括“新规”,也体现“自主”。二是要重视兑现双录要求,将纸外的行为引向透明、负责。三是要重视转保环节上的用户黏性,融精诚服务、接续服务在此。四是要超脱监管政策的基本要求,敢为人先,直面客户风险需求和行销具体问题的痛点,改掉疏忽、麻痹。


  我们重温一下“新规”要求与影响:1)一年期及以内的短期健康险不能保证续保。不得使用“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终身限额”等易与长期健康保险混淆的词句。2)短期健康险每年必须重新申请确认投保,不能自动续保。要求保险公司此类产品不能采取以往的自动扣款续保方式,每年必须由投保人重新申请并经保险人同意后续保。


  长期医疗险费率可调是险企的权利。短期健康险停售也是险企的权利。但是,险企执行任何一项权利,都事关客户的感受。妥善处理好转保场景中的题与机,需要险企“克勤克俭、允公允能”,真正站在客户容易理解、接纳的角度提出方案、解释。更进一步地,不为转保设置脱落指标红线,而设置二次开发指标,要穿透指标看需求评估。


本文(图片)由作者(投稿人)自主发布于 @华夏医界网 ,其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包含文中图片的版权来源),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承担前述引起的任何责任。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此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文章来源下方“侵权申诉”按钮)或将本侵权页面网址发送邮件到535905836@qq.com,我们会及时做删除处理。 欢迎网友参与讨论及转载,但务必注明"来源于www.hxyjw.com"
发  布
猜你喜欢
642阅读

侃2024年度沪惠保:“八王议政”“野村水母”、各显灵通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4-26 17:51:20 文章来源:原创

1329阅读

《“120”搬运病人是情分还是本分》读后感

作者:胡晓翔 时间:2024-04-26 17:32:28 文章来源:原创

933阅读

医保行政处罚全解析:5大时限、3大流程与3大最易争议环节,医院需关注!

作者:陈昕禹 时间:2024-04-26 11:31:12 文章来源:转载

1393阅读

心脑血管病诊治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这家医疗集团做到了全国前列

作者:李钊 时间:2024-04-26 11:10:59 文章来源:首发

678阅读

慢病管理的挑战:并不在支付,而在可经营运营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4-26 10:38:13 文章来源:原创

953阅读

除了六大部门,这个神秘“第七部门”也在监管医保基金!医院务必警惕!

作者:晨晓 时间:2024-04-25 17:20:22 文章来源:转载

简介
工学硕士。目前就职于政策研究部门,研究员。关注医改进程与实际效果,跟踪了解最新政策发布和行业动向,直抒见解,志在提高效率、推动发展、响应创新。
职业亮点
国家医保研究院原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