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福建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在省属公立医院试行药学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开始试行,给出了15项药学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涉及药物治疗门诊、各类滥用药物筛查等,并按三甲医院和三甲以下医院两种标准区分收费,除医院自主定价项目外,服务收费价格在1元至680元不等。其中,药物治疗门诊按次计费,三甲及以下医院均为20元/次。
有观点认为,通过优化药物治疗方案,专业的药学服务不仅可以改善患者病情,缩减其住院或用药成本,还可以预防潜在疾病,降低其再次入院治疗的概率,避免初次治疗不慎引起的二次成本。
笔者感触:
“药品+服务”模式,需要院内药师、药店药师的共同努力,需要医师、药师的联合服务。甚至可能出现“1位医师+N位药师”服务N位患者。
可以尝试线上医生、线下医生的加入,争取引入首诊医师;甚至争取实现复诊医师与首诊医师为同一医师,包括可以采取互联网医疗的方式。
“药品+服务”模式需要厘清的原则:是以“开创卖药”为中心,还是以“卖药附加”为中心?是以“做大销售”为中心,还是以“合理控费”为中心?
感谢谢子龙老师对本文的启发。
作者:李钊 时间:2024-05-07 11:08:51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凌晓 时间:2024-05-07 11:02:34 文章来源:转载
作者:何嘉焜 时间:2024-05-07 11:00:05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梅曦 时间:2024-05-07 10:07:02 文章来源:转载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5-07 10:06:34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5-06 17:40:28 文章来源: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