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对医疗机构的“利弊”,对行为不规范的医疗机构,DRG/DIP付费是“弊”多;对行为规范的医疗机构,DRG/DIP付费一定是“利”多。浪退了,才能看到谁在“裸泳”!
切勿通过投机取巧的方式获得短期的经济效益,一旦违规获取医保基金,不但存在医保基金审核监管的违规风险,还将面临“不进则退”的尴尬处境,在更为长远医院发展之路上越行越远!
笔者感触:
在DRG/DIP下,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就是客观发生了的。在此基础背景下,医疗机构向医保记账。如果要骗,至多只骗了医保而已,并骗不过自己、患者。
即便编码高靠等,也仅仅游刃于一定边界、区间内。长期高靠,是很难的。经不起医保发现、大数据发现、患者发现、同业发现。
并且,长期主义视角看,一定会有长期监管、长期管理。并且,医保信息化、医疗信息化已使得事情败露从一年一回到随时可查。
对行为不规范的医疗机构来说,医院和医生都应该着急。规范是第一步,还要问:继续发展的精神内核、外部依靠在哪?矛盾么?
只要摆脱一味地制造需求、制造焦虑,只要融入到治愈、安慰、帮助的轨道,精神内核和外部依靠就能走在一起,齐心其利断金。
这是超脱于医保记账的一点感触。本来嘛,长期钻空子是很难的,从记账钻空子是很狭隘的。这不是逃避限制和被打击的好主意。
感谢郑经说双D平台对本文的启发。
作者:潇潇破碎 时间:2023-05-29 17:39:20 文章来源:转载
作者:15711478394 时间:2023-05-29 17:24:30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lengxue 时间:2023-05-29 16:56:35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医美现象 时间:2023-05-29 16:48:23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15711478394 时间:2023-05-29 15:25:12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15711478394 时间:2023-05-29 10:15:51 文章来源: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