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巡查、审计多把”夜班费、值班费“等当做违规处理,轻则没收,重则罚款。
2022年6月:西南某地医院要求退回过往5年的每晚30元的夜班费,以及绩效工资,不退不给晋升职称。合同制员工不退,行政后勤员工不退,每月绩效低于1600的不退。
2022年12月:东北某大三甲医院取消夜班费,原100元1个夜班,现在没了。
根据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于2013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第四条明确提出:「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假补贴的」。
据医疗有关平台针对医护夜班费调研统计结果显示:有 92.3% 的人需要上夜班,7.7%不需要上夜班。对于上夜班的医护来说,有95%的人有夜班费。夜班费平均在 60 元。而不同地区不同医院的夜班费也是有差别的,甚至差异巨大,有的医院值夜班10小时发放300元夜班费,也有值班15小时仅发放20元夜班费的情况,甚至有的医院完全不发夜班费。
笔者感触:
第一,“不同地区不同医院的夜班费也是有差别的”,一家医院有动荡,是医院的问题?很多家医院遇到类似问题?就不仅仅是医院们的问题。那是谁的问题?卫健委的问题。法无禁止即可行,夜班费没有受到合理保护,说砍就给砍了。
第二,试问,如果卫健委的公务员们的薪酬福利在“不同地区”差别超过10倍、15倍?今天是工作日,屁股还能坐得住么?为什么总说缺医少护?为什么在说医疗腐败?这种系统性问题一直无解,也是一个背景板。叠加反腐,矛盾大。
第三,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这个问题不应再等。某种意义上,也是薪酬分配制度里最容易改革、最具有一定基础、最必要率先改革的部分。且阻力最小,所获支持理解最多。医价改革也需要新旧衔接好,新的没来,小太阳整没了。
感谢护视平台对本文的启发。
笔者按:
呼吁各地医疗机构能学习先进经验,给夜班医护更多关怀,更期待随着薪酬制度改革的落地,能给夜班医护带来合理补偿。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3-09-26 17:19:23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3-09-26 10:07:36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3-09-25 17:32:48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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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红现 时间:2023-09-25 16:47:18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王秀华 时间:2023-09-25 16:45:05 文章来源: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