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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美经营红线 | 量刑

24年05月21日 阅读:7580 来源: 张磊原创

  在医美机构经营的过程中,哪些行为会触犯《刑法》呢?


  下面整理了以下三种情形分享给你,需要各位警惕!


  1. 使用假仪器/假针剂/假产品


  如果使用假仪器/假针剂/假产品,累计销售金额超过5万的,就要面临刑事处罚的风险了!


  【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使用水货/走私/代购的肉毒


  使用水货/走私肉毒素的,会面临三年以下或以上的刑事责任风险


  【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第一款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


  3. 使用假肉毒素


  【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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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磊
简介
日本九州工业大学情報システム专业毕业,早年在SONY(china)工作5年,主要全索尼人事相关业务与海外对接工作,因此熟悉绩效管理与运营流程;此后独立经营合资广告传媒公司2年,过程中熟悉传播学与营销学;09年后至今专注深耕医美运营,对医美行业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因此结合我对管理学+传播学+营销学,再加上医美行业15年的管理运营经验,总结自己“专注医美机构合理化运营倡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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