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感触:
海南省医保部门发布“住院15天上限”举报电话,本来不存在这一医保规定。
然而,一具体就深刻:医保部门应该感谢将此问题久抓住不放的社会声音、行业声音。
这意味着要穿透“住院15天上限”不存在的医保局“终极”回复,再去深究一下能做该做什么。
也就是说,我们有机会从辩解、吵架、彼此闭塞,到相互寻找共赢、共建,对现实问题采取建设性的解决。
主要是ICU、康复医疗涉及“住院15天上限”的舆论比较多。
一是康复医疗支付方式促进学科、服务发展。徐州经验很值得借鉴。当医保部门把“住院15天上限”到底有没有,作为一个课题研究透彻些,并愿意花一些钱,微妙变化是:医院医生才敢挣这个钱,否则一次飞检就容易灰飞烟灭了。
二是从支付方式到待遇享受、待遇倾斜照顾。我们国家不是免费医疗,但我们讲究医保支付管用高效,也希望深化医改红利能覆盖到患者自负,乃至争取“自负封顶”。在一些统筹区,对康复医疗住院天数是有上限的,比如大半年。
三是对于普通康复、重症康复都是现实课题。普通康复“住不好院”,医保患者还好解决,毕竟大量各级医院有床位空置可以调剂,症结在于普通康复真有用,但人们不太重视。重症康复容易闹出人命,但同时附加治病贵的大矛盾。
以湖北省探索晚期肿瘤患者“医养结合”医保支付方式为例,直观上不好让医保患者及家属理解、接受。但是理念上有进步性,在正确时间、地点,做正确的事。什么事正确,这很难。但正确时间、地点较容易摸索,医保可以有为。
说白了,就是如果医保基金、患者自负都不少花费,但医保患者获益、体验又不好,就违背管用高效。这时,医保部门就有必要思考如何促进流程方便、支付高效。也许,并不用一步迈到医养结合、安宁疗护,首先把康复医疗做好。
感谢张老师对本文的启发。
作者:宋红现 时间:2025-04-30 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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