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发生后,一般需要考虑四个问题,一是历资料的封存与复制,二是药品、血液等现场实物的封存,三是患者死亡的案件,是否进行尸检,四是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
医疗纠纷发生后,首先需要做的事情是:证据的收集与保存,包括病历、现场实物等资料,尤其是病历资料的复制与封存。
这些资料,是今后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基础和根本。无论是进行协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诉讼还是鉴定,都是建立在这些证据材料的基础之上。
该阶段主要的目的:收集、保存证据,避免证据被篡改、伪造,以及证据灭失。如果说,医疗纠纷案件可以看作是盖一所房子,这一阶段收集的资料就是地基,是案件的基础和根本。
对于患者受伤的案件,需要考虑是否封存和复制病历以及封存现场实物。对于患者死亡的案件,还需要考虑是否进行尸检。
除了病历资料封存与复制,现场实物封存,进行尸检之外,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考虑是否存在其他需要收集、保存的证据材料。
医疗纠纷发生时需要注意的四个问题||《医疗纠纷案件全流程做法导航》连载6第一编||杨全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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