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死亡原因的概念与分类:
死亡原因,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在《国际疾病分类》中的建议,并已为许多国家所承认的概念为:“所有直接导致或间接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情和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死亡原因包括根本死因,直接死因等。
1、直接死因。
直接死因,指直接引起死亡的原因。它可以是致命性疾病、损伤本身,但更常见的是疾病、损伤、中毒、窒息所引起的直接致命的并发症和/或继发症。它们可以是一种疾病(如支气管肺炎、破伤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外伤性脑内血肿等),也可是一种病理状态(如休克、脑水肿、败血症、脓毒血症等)。
2、根本死因:
根本死因,就是引起死亡的初始的原因,是指引起死亡的原发性自然性疾病、事故或暴力因素。
在自然性疾病致死案例中,其主要死因与主要疾病一致,如晚期恶性肿瘤致死,冠心病心肌梗死致死,动脉粥样硬化脑动脉突发破裂出血致死,心脏动脉瘤破裂急性心包填塞致死,空洞型肺结核病致死等。
在暴力性死亡中如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雷电击伤、高低温损伤、外源性毒物中毒等引起的死亡,根本死因是指该项暴力,它可以通过某种机制或通过损伤后继发性病症致死,如扼颈可立即因窒息而死,也可当时不死而引起喉头水肿或继发肺水肿、肺炎而死,则扼颈为根本死因。
3、根本死因与直接死因的联系与区别:
根本死因就是引起死亡的初始的原因,是指引起死亡的原发性自然性疾病、事故或暴力因素。
如果根本死因不经过中间环节直接引起死亡,则此死因既是根本死因,又是直接死因,也是唯一死因。
根本死因没有立即致死,而因它的继发后果或合并症致死,则后者为直接死因。
根本死因可以直接导致患者死亡,这时直接死因与根本死因是同一因素;根本死因通过中间环节导致患者死亡,这时,根本死因是直接死因的原因。
在法医学中常见的直接死因有:感染、出血、中毒、继发性窒息、梗死、栓塞、全身衰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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