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感触:
动辄上百万的丙类,赔一单,金额量级都可以注册一家TPA了。这不是闹的。
动辄上百万的丙类,如果放在保险里,一定是匹配大客群的保险产品,而且是严进严出。
我们看“CAR-T卡”叫停了,为什么?从另一个侧面看,它不在真正的保险责任里。
动辄上百万的丙类,在商保、社商融合类保险产品这里,也是走完一个过渡阶段,最终要进医保的。
在这个过渡阶段,丙类的价格运行有不确定性,可以奇怪地高,因为有商保、药企、PBM、欺诈团伙的三心二意。
建议丙类产品的厂商、CSO们,要回头来研究丙类产品对应疾病救治的发生率,以及丙类产品的可替代情形。
还是回到临床先切入,不要一上来就想搞什么创新支付。如果丙类产品实际用得不多、可以不多,那么保险可以嵌入。
如果丙类产品实际会用很多、管理不够,那么不要过来霍霍商保赔付。所谓赔付很可能是单列支付,比如商保只报销5%?
就是只报销5%…商保也可能赔不起。凡是在商保用量大的商保甲乙丙类药耗,商保都类似医保,要认真地跟你谈一谈。
当然,医保和你谈的谈法可以很灵活。比如:药耗在商保共付或单独支付或完全支付或部分支付里用得多,就该降价,或者换合作模式。比如从保险回到服务。
高端医疗险,不就是这么干的么?其实是高端医疗服务。
举例:索马鲁肽在临床上用得非常多,你看有谁和它一起做保险了么?你看它和哪个保司一起做保险了么?是不是这个道理?
总结一下,本文并不是浇灭丙类药耗和商保合作的激情。恰恰相反,大家都要开拓思路、实事求是、开诚布公、天下大同。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问题多。
路会越走越宽。医药产业发展会更好,商保能力意识也会更好,你好,我好,大家好。我们一起多尝试,多探讨什么是阳谋。
当这个市场上的要素都更加活跃,我们比美国什么健康险市场、医药市场差也不会差多少,我们的模式不一定就是照搬它的。
因为我们国内的人们多聪明啊,况且我们各方都是逐利,并讲一些公共产品价值观。我们肯定谈成,因为我们都不是官,没有什么官威。谈不成,那就继续谈。
感谢未名老师对本文的启发。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12-26 17:40:42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刘庆丰 时间:2024-12-26 17:39:25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12-26 17:38:23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12-26 11:41:11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村夫日记 时间:2024-12-26 11:10:49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晨晓 时间:2024-12-26 10:42:06 文章来源: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