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单位:保定市妇女联合会
支持单位:保定世纪协和医院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号召的“和谐社会、和谐家庭”的社会理念,弘扬家庭美德建设,宣传健康生活理念,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推动保定市的精神文明建设,特开展“好媳妇”、“文明健康家庭”评选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特成立“好媳妇”、“文明健康家庭”创建活动评审组委会,其组成人员为:
组 长:(建议由市妇联主席担任)
成 员:( 建议由市妇联成员及协和医院相关人员组成)
三、评选条件
*共性条件:
1、 在保定市长期居住、生活或工作五年以上,年满18周岁。
2、 “好媳妇”要求结婚5年以上,“文明健康家庭”要求居住在本市辖区内已结婚成立家庭(以该家庭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为计),且家庭成员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行为的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与评比。
3、 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4、 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思想道德高尚,个人品质优秀,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度。
*单项标准:
1.“好媳妇”评选标准:
A.爱国守法,热心公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助人为乐,是女性的优秀代表。
B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在家庭生活中有良好的言行举止,并形成良好的家风。
C.邻里互助,团结友好;是家庭的“主心骨”“顶梁柱”;是丈夫的好妻子,公婆的好媳妇,儿女的好母亲。
D.爱岗敬业,勤劳致富;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在本职工作或公共生活等其他领域有杰出表现。
E.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家庭成员道德修养好,素质高,具有现代家庭教育观念,家庭环境良好,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2.“文明健康家庭”评选标准:
A.政治素质好,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一致的家庭。
B.家庭成员在经济建设中,思想解放,锐意进取、工作积极、勤劳致富。
C.讲究卫生、美化环境、破除迷信、移风易俗、追求和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邻里和睦,家庭和谐。
D.做好家庭环境卫生,健康饮食等。
三、评选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11月20日至11月30日通过发文、会议、报纸、广播等手段,广泛宣传评选“好媳妇”“文明健康家庭”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这项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同时由市妇联发文,要求由各社区/乡镇妇女主任负责把信息传递到每位家庭手中。
2推荐评议阶段
12月1日至5日以社区、乡镇为单位推荐初选人员,人数为每个社区/乡镇10名,并上报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到组委会(市妇联)。
3调查考核阶段
12月5日至10日市妇联成员(组委会成员)深入了解和调查后,召开领导组成员会议确认预备人选。
4.公示阶段
12月10日至15日将预备人选在市相关文件、各社区、各村公开栏张榜公示,时间为5天,群众无异议的,列为正式人选。
5.总结表彰阶段
12月15日至20日由市妇联召开总结大会,对评出的“好媳妇”“文明健康家庭”进行表彰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四、要求
1.成立相应的小组,由组长挂帅,负责组织落实协调此项工作。
2.要及时了解,掌握,解决推选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3.“好媳妇”“文明健康家庭”事迹要突出,标准要高。
五、评选结果及地点
好媳妇共10名,颁发奖励证书,奖金各200元,相应的健康诊疗援助;
文明健康家庭共10名,颁发奖励证书,奖金各500元,相应的健康诊疗援助;
颁奖地点:协和医院内或酒店
六、媒体跟进
在整个评选、颁奖过程中,媒体始终跟进,并且在评选后,对一些“好媳妇”和“文明健康家庭”进行跟踪报道、炒作。
作者:何嘉焜 时间:2024-04-24 10:41:51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李钊 时间:2024-04-23 14:06:43 文章来源: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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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朋杰 时间:2024-04-18 17:33:48 文章来源: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