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听了一个讲座。专家引用了泰戈尔《飞鸟集》的一句诗,“天空中没有翅膀的痕迹,但是我已经飞过”。很有感触,于是就记了下来,随后就买了一本《飞鸟集》。
但是看完整本书,也没有找到这句诗。于是到网上百度一下。有的说出处是《飞鸟集》,有的说出处是《流萤集》。而对于翻译也有不同,“天空没有留下翅膀的痕迹,但我已经飞过”,“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而我已经飞过”,“ 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而我已经飞过,思念是翅膀飞过的痕迹”。
之后在网上有反复的查阅,出处为《流萤集》的为多,原文为“I leave no trace of wings in the air, but I am glad I have hadmyflight.”
上面的翻译没有尊重原意,最明显的是翻译基本都忽落了“I am glad”,而有的人为添加了“思念是翅膀飞过的痕迹”。我个人认为可以翻译为“天空中没有翅膀的痕迹,但是,我很高兴我已经飞过。”(出处:泰戈尔《流萤集》)。但是,我也只是根据网上的查找,并未找到可以作为证据的正式的出版物,所以,对于诗句的原文和出处也未必一定就是正确的。
网络带来了方便。但是让对和错一样触手可及,我们想要找到一个真实的可以确信的信息,是很难的。
而基于正确的信息,当我们再进行传播时,有时却也是偏离了它本来的意思。
就如对英文诗句的翻译,并未完全反映原文的意思,甚至有的擅自添加了内容,引起了一种误导。所以,转述不改变原意是很难的。可能一开始是对的,传到后来就变了,所谓以讹传讹。
而对于网络或者是电话的咨询,当事人虽然掌握第一手资料,但是经过他的转述,可能就会偏离事情本来的面目,或者是遗漏一些重要的事实。而我们基于假定事实的基础上做出解答,很难出现对的结果。
前一段时间遇到一个胎盘残留的案件。
产妇在顺产后出现产后出血。第一次检查发现子宫内有子宫颈裂伤,予以缝合。但是随后几天,还是出现产后出血,又发现了一处子宫颈的裂伤(问题出在这儿),再次予以缝合。彩超检查10*3cm回声不均质团块。之后还是出现间断的出血。当事人打电话给我,问可能是什么情况,我问,现在能不能看一下病历,她说医生不让看。我考虑的是胎盘残留,因为胎盘残留是最常见的产后出血的原因。但是她说,医生说不可能是胎盘残留,因为是三甲医院,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医生考虑的是可能是肿瘤。让观察观察看看。出院后产妇再次出现产后出血,再次入院进行剖腹探查,发现是胎盘残留(不是肿瘤)。当事人认为医院存在问题,经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了。
当我看到病历的时候,仅看第一份病历,就发现了问题。一是病历记载,第二次发现子宫颈裂伤是附着血凝块,说明出血不是由子宫颈裂伤造成,肯定有其他的原因。二是,彩超检查报告单上的意见时宫腔残留,就基本可以排除占位,第二次的彩超检查,不均质团块的大小和位置均发生变化,说明肿瘤的可能性不大。从以上判断,胎盘残留的可能是有的,肿瘤不太可能。最后也证实是胎盘残留。
问题是,当时电话咨询的时候,所了解的事实是不全面的,缺少关键的信息,当然是因为当事人看不到病历。而当事人如果看到病历,她可能会找到上面分析的关键点吗?我认为很难。就涉案的医生来讲,病历他是最熟悉的,但是他还是忽略了以上我们分析的关键点,没有做出一个正确的诊断,相反却是得出了一个最不可能的猜想(肿瘤)。
所以,对于案件的第一手材料的分析和提炼,是至关重要的。当事人往往对案件材料的分析过于主观和舍本逐末。很多的时候,电话咨询的内容和材料反映的内容是大相径庭。所以,基于当事人归纳的事实进行的电话咨询,往往可能是错误的,或者是不全面的。因为推论的前提可能就是错的,或者是片面的。
互联网医疗如火如荼。但是对于互联网的诊断并未放开,仅仅是对单位与单位之间合作的适度放开。我想,可能原因之一,是因为网络的诊断,是建立在一个假设的前提,就是病情提供者所归纳的事实是符合客观情况的。但是,这仅仅是一个假设,鉴于人与人之间的技术水平、细心程度和归纳总结的能力,对于同样的材料,对于事实情况的取舍是不一样的,可能就会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关键事实。就比如听诊,有的听到了,有的可能就听不到。就如哮鸣音,可能就是心源性哮喘的体征,听到了,诊断就可能是对的,听不到,就可能导致整个诊断都是错误的。
再讲一个简单的例子。
有一个电话咨询,说是腰椎间盘突出,导致左侧腿疼,疼的很厉害。但是做了手术和不做手术一点变化也没有。问医院有没有过错。根据当事人的陈述,考虑了很多种可能,但是,即使手术效果不好,也不会一点变化也没有,至少得减轻一点。所以还是建议他面谈一下。一看到片子,就发现问题了。患者术前的片子,L4/5椎间盘突出致左侧隐窝狭窄(这是导致患者腿疼的原因),L5/S1椎间盘突出,但是没有压迫硬膜囊(虽然突出,但不是造成腿疼的原因)。比较手术后的片子,L5/S1进行了手术,L4/5没有进行手术。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手术部位的错误,应该做L4/5,而不是L5/S1。
就如开头所讲,转述而不改变原意是很难的,有些时候,我们往往根据喜好或者自认为是否对我们有利而对转述的内容进行有选择的增减,而有时是因为专业知识的缺乏,转述者无法认识到这些事实的重要性,所以就被忽落了。
所以而对于电话和网络的咨询的弊端,往往是基于一个假设的前提,所以就可能出现错误。
不论是法律,抑或是医疗,可能都遇见电话或者网络的咨询。解答咨询的时候,别忘了说一句,只是根据你讲述的情况作出的咨询,最好是能把全部病历或者是全部资料带过来面谈一下。
只有基于全部事实的基础上做出的推导,才可能是正确的。
而对于当事人而言,电话或者网络的咨询,仅供参考,不要盲信,无论法律,抑或是医疗。
作者:钱培鑫 时间:2025-09-07 16:05:43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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