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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所熟悉的几家走技术路线的民营医院越发艰难,原因很简单,农合资金逐年紧张。我所在的医院也是如此,感觉农合的欠款都要压的喘不过气来了,于是有些想法,说出来,释放一下心中的郁闷。
医疗改革持续多年,反复调整。上次重大调整是2013年的国务院40号文件,是方向性调整,思路清晰,力度很大。我个人认为,这是一次非常务实的调整,有远见,有深度,有扛得住短期阵疼的决心。但是前期遗留下的资金平衡问题已经成为当下的最重要的矛盾。简单说:目前医疗改革依然"不接地气".
医保、农合的根本目的是:保障民众的基本需要,不让民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但也不是什么都包下来。我们的医改在事实上忘记了这个出发点,于是:
弊病1: 我国医改,以公平、公正为由。却形成了大小疾病几乎包办的事实,美其名曰:广覆盖。
弊病2: 我国二级以下医院(不含二级)数量众多,骗保、套保成风,大量资金被浪费,这些混乱被强基层的美名覆盖。
弊病3: 我国卫生行政部门监督能力低下,处于近乎无力监管的状态。
弊病4: 政府自身缺乏监管,部分医疗行政官员,用职权之便,与部分医疗机构权、钱交易。
弊病5: 医保、农合资金早已十分匮乏,全国多地已经实行"定额资金预付",致规范经营的医院步履维艰,"劣币淘汰良币"之势已经形成。各地政府以乌纱帽为主的为官之道,正浸蚀政府的根基。
弊病6: 我国当前群众的觉悟还比较低,"占便宜"和"交了保费,不用就是吃亏"的思想极严重。逐利的群众、逐利的医疗机构和政府监督的不力,制度本身的漏洞共同造成了大量资金的浪费或无效使用。中国老百姓的救命钱成了"唐生肉".
破局之道:
1、暂时停止对二级以下医院的医保农合政策,因为就当下,二级以下医院能治疗的疾病,不足以致贫。
2、对一、二类(原丙、丁类)疾病,原则上自费治疗,这类疾病花费本来就不高。
3、对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监督:
3.1 对二级以上(含)公立医院,发现一例骗保案例,当事医生吊销"执业证",终生不得从事医疗活动。当事院长,免职。所在医院罚款1百万元。其中50万奖励调查小组或举报人。
3.2 对二级以上(含)民营医疗机构,发现例骗保案例。
3.2.1 租赁场地的民营医院。必须向当地政府交1千万元保证金,才有经营权。发现一例骗保案例,保证金充公,其他医院财产拍卖。
3.2.2 有土地等固有资产的民营医院。对医院整体没收充公,整顿三个月,对社会公开拍卖。拍卖资金收益,部分用于奖励监督或举报人员,剩余的资金,一半归地方政府财政,一半归医保或农合资金。
4、卫生行政监管能力,当前比软弱,之所以弱,是现行制度没有善加引导与加强。规定:凡参加揭发骗保事件的人员并参与起诉,享有举报分成奖励:
4.1 公立医院,罚款的50%,也即50万作为监督小组(或个人)的奖励。
4.2 民营医院,拍卖资金(含保证金)的10%作为监督小组(或个人)的奖励。
5、监督的要求:
5.1 监督人员可以是卫生行政机构,也可以是法人组织或个人。
5.2 监督人员获得证据后,提交当地法院,以法律形式执行上述处罚。
6、错误监督行为,参与起诉人员,其家庭财产的30%,以现金形式赔偿医院声誉。
7、对监督人员事中、事后打击报复的行为,所有参与报复的执行人、知情人一并刑事论罪。刑法对这种行为持续加重惩罚,重到足以震慑、吓阻为止。
作者:凌晓 时间:2025-11-18 10:58:54 文章来源: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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