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这简直不应该是一个问题。
但最近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换发后,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硬是成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呢?
1、执业许可证到期必须换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可用于5次校验结果的登记。
据此,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的有效使用期限可依据持证医疗机构校验期的不同,分别定为5年或15年。有效期满必须换发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因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按照这一规定,村级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必须换发。而今年到期换发时,被上级有关部门通知,已经改为“社区”的“村”不能再用“村卫生室”,也不能用“社区卫生室”,哪叫啥?
2、村改社区后,社区卫生室不能再叫卫生室
2014年6月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5部门联合印发《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4〕33号)。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村卫生室的命名原则是:乡镇名+行政村名+卫生室(所、站)。如一个行政村设立多个村卫生室,可在村卫生室前增加识别名。村卫生室不得使用或加挂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的名称。
显然,村卫生室只能是某某乡(或镇)某某村卫生室或某某乡(或镇)某某村某某卫生室,这是“村”独有的称谓。
那么在“乡镇”不再叫“乡镇”而改为“街道”后,相应的“村”也不能再叫“村”而应叫“社区”,这里的卫生院也不再是乡镇卫生院,而应该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也不再叫村卫生室而应该叫社区卫生服务站。
从医疗机构管理来讲,这本也顺理成章,叫村卫生室有《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也有“法”可依。
2006年6月29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239号)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是专有名称,未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命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执业登记,原则上不得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命名原则是:所在区名(可选)+所在街道办事处名+识别名(可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命名原则是:所在街道办事处名(可选)+所在社区名+社区卫生服务站。
然而,问题并不仅仅是换个名字那么简单,名字变了其内涵必然要跟上,不能身着西装革履,脚穿一双草鞋。
这里我们仅仅从房屋面积和科室设置做一对比。
按照《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服务人口多的应当适当调增建筑面积。村卫生室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项目的增设观察室,根据需要设立值班室,鼓励有条件的设立康复室。村卫生室不得设置手术室、制剂室、产房和住院病床。
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规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设日间观察床1张。不设病床。至少设有以下科室: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
房屋要求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显然二者差距很大。
3、那个被认定为贫困村的社区,村卫生室按照什么标准达标?又怎么退出?
如今,面临一个特别现实的问题是脱贫退出怎么办。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指出,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降至3%以下)。
根据这一要求,各地在制定具体的贫困村退出中都将“标准化村卫生室”作为一项硬指标,也是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最重要条件。
所谓的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仍然有保障。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配备合格医务人员,消除乡村两级机构人员“空白点”,做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
而各地对于标准化村卫生室的标准,主要参照《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到面积60平米以上,四室分开,至少有一名有资质的村医。
如果今天那个被认定为贫困村的社区,村卫生室不能叫“村卫生室”了,也不能叫社区卫生室了,那贫困村退出又该按照什么标准达标?如果不按“村卫生室标准”而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才能算作“标准化村卫生室”,那贫困村又怎么退出得了?
唉,决策混乱让人无语,看似都有“法”可依,然而基层却真的无所适从。
这让我想起了“罚他吃肉”的县老爷。
五代十国时,有个人叫李载仁,此人是唐朝皇室的后裔。为了躲避战战,他跑到了江陵,就是现在的湖北荆州,在当地军阀高季兴手下弄了个差使。
这个李大人生性迂腐,他最厌恶吃猪肉。有一天上司命他去办公务,刚出门上马,他手下两个随行人员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吵得不可开交,后来居然动起手互相斗殴起来了。
李载仁听到手下人报告,气得火冒三丈,立即吩咐仆人从厨房里拿来饼和猪肉,命令两个打架的人立即将它们吃下去,而且互相监督吃。还警告他们:“如果今后胆敢再犯,就在肉里面再加上酥酒,让你们吃下去!”
来源公众号:老徐评医
作者:钱培鑫 时间:2025-05-03 17:16:52 文章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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