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备会议
(一)预备会议是在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正式召开前为大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会议。预备会议由职代会筹备组主持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参加,选出大会主席团后,即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
(二)预备会议的主要程序是:
1.选举大会主席团成员。
2.由职代会筹备组组长汇报本届次职代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
3.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所作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4.审议通过职代会表决办法。
5.审议通过职代会的议题和议程。
6.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二、正式会议
职代会正式会议由主席团推选的主持人主持。
(一)大会主持人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并报告本次职代会代表出席情况,到会职工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可宣布开会,并致开幕词。开幕词应简要讲清本次大会的目的、意义、中心议题和主要任务,宣布大会议程。
(二)医院行政负责人作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医院经营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发展计划、基本建设和重大技术改造方案,有关改善职工生活福利的情况等。如工作报告已事先发给代表进行充分讨论,可针对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作出说明。
(三)由医院行政有关负责人作专题议案的报告。凡应提交职代会审查或审议的方案,均由行政有关负责人向大会报告,说明制定的依据、目的和具体实施办法,也可针对职工代表对议案的意见作出说明。
(四)由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代会决议落实情况、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等向大会作出报告。
(五)其他需要向职代会报告的事项。
(六)职代会主席团就职代会闭会期间处理的重大事项,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七)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分组进行讨论,同时对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和需经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大会主席团成员分别参加本代表团(组)的讨论。各代表团(组)应指定专人认真记录职工代表的讨论发言,整理归纳后,将讨论意见向主席团汇报。
(八)进行大会发言。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可由各代表团(组)推选代表,在大会上陈述本团组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也可让职工代表自由发言。
(九)对有关人员进行民主选举。根据有关决定和实际需要,选举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资协商的职工代表等;根据大会主席团的提名,表决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小组)的人选。
(十)形成决议,对有关议案和大会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表决。
(十一)进行大会总结,致闭幕词,宣布大会结束。
三、临时会议
遇有重大事项,经医院行政管理方、医院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四、选举和表决
(一)职代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这里所说的全体职工代表,是指应出席职代会的所有职工代表,包括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和未能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
(二)选举和表决一般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职代会对医院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和提交大会的各项方案,经过认真审议后,应当由职代会作出决议或决定。
(三)形成决议的程序:
1.大会主席团根据职代会对医院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及其他各项议题进行审议的情况,起草决议草案。
2.将决议草案交给职工代表团组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3.大会主席团集中各代表团组讨论的意见做进一步修改。
4.在职代会上宣读决议草案,并征求职工代表意见。
5.大会对决议草案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四)形成决议的注意事项:
1.各项议案必须在充分审议的基础上才能表决,如果意见不一致,不应急于表决。
2.决议、决定的条款要明确、具体。
3.对决议、决定的事项进行表决时,遇到有职工代表对同意、反对、弃权都不表态时,应视为弃权。
4.表决时应由职工代表亲自表态,不能缺席代投或者会后补投。坚持“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表决不够法定半数时,也不能会外征求代表意见合并计算表决结果。
5.遇有未能通过的,应在经过修改后,提交下次职代会再议。
(五)决议、决定的执行
1.执行:
执行主体一般是医院行政,但由于决议一般都是医院的重大问题,因而在执行中,需要党政的通力配合和职工代表、全体职工的支持。
2.检查:
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是决议、决定的检查督促者,在职代会闭幕之后,对大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可定期检查也可针对某项内容或决议,专门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专门委员会(小组)和职工代表也可以针对决议、决定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有关部门提出质询。检查之后,形成检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以加快决议、决定的实施进度。
3.修订:
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未经职代会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修改。如确需修改,程序如下:
(1)由承办部门向职代会民主管理专门委员会(小组)提出修改的具体建议。
(2)职代会主席团召开会议,对行政有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研究。
(3)对涉及面广,与职工群众利益关系重大的问题,应召开职代会临时会议讨论修改,并就该内容进行表决,作出新的决议。
4.执行情况的汇报:
凡属职代会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经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检查后,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应当向职代会作出汇报。
五、会后工作
民主管理专门委员会(小组)应当在职代会闭会后,及时汇总整理相关材料,形成大会文书档案。并在职代会闭会后7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和决议。
作者:张睿泽 时间:2024-11-08 17:33:34 文章来源: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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