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的构成,有二类人是必然具备的:一类是投资者,也就是出资者,不论资金的性质是资本还是财政,持有土地、建筑与设施、设备与仪器的产权或使用权;另一类是医生,不论西医还是中医,内科还是外科,持有行医执照具备执业资格。
那么,投资者与医生,谁是“老板”?谁是“伙计”呢?
作为投资者,会理所当然地认为,我是出资人,当然我是“老板”,医生是干活的,当然是“伙计”。在众多的民间投资者中,持上述观点的更是可见多多。此种观点是投资者投资医疗的认知误区,导致的结果是投资失败的概率增加。
谁是“老板”?谁是“伙计”?不是可以由什么人来确定,而是应以医疗机构的服务特性、成事过程中谁起主导作用、盈利的机会主要由谁来提供而决定的。
医疗机构的服务有其特殊性:其一表现为患者求诊寻找的是医生而不是医疗机构,患者求诊时会根据自己的感知和体验,去全科或专科求诊,并造访自己心目中的医生,患者这种就医心态,形成了医疗机构的服务体系是以医生为核心的;其二表现为医生决定产品的购买,这与其它行业产品的购买权在消费者手里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导致了医生的行为与医疗机构盈利状况构成直接的利害关系。
医疗机构服务的全过程中,成事的主导者是医生。由于医患双方的信息严重不对称,患者应该进行什么的检验检查?用什么样的药品?是否需要手术?是门诊治疗还是住院治疗?等等,患者一般都会遵照医生的意愿,采纳并行动。患者这种求医的态度,有利于医疗机构中的医技科室、护理团队、药房等得到有效运转,设施、设备、仪器等得到充分利用,人力成本得到最大分摊,盈利得到最大化。
从上述中我们能清晰地感到,医疗机构能否获得盈利的机会,提供者是医生。作为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在合法、合规、合理的前提下盈利,并将盈利作为构建与运营是否成功的最重要评估指标。试想一下,如果没有医生,投资者化上巨资仅仅建造舒适的就医环境、购置先进的仪器设备、提供高品质的服务,能盈利吗?不要说投资所产生的利益最大化了,就是能维持医疗机构正常的运营都困难。医生不仅能使医疗机构盈利,并可能将其利益最大化
由此可见,在医疗机构中,医生是“老板”,投资者是“伙计”。
当然,“老板”与“伙计”的角色,在一定条件下将相互转化。前提是,到时“庙”已足够大,“高僧”多多,贵“庙”巳成为“高僧”向往之所了。但是,期待这种现象的出现,在大陆至少再需要10年时间。
因此,作为民间资本的投资者,如果投资医疗,就应明确自己的角色,当好“伙计”,尽心尽力尽责地为“老板”服务,使自己在投资医疗机构过程中获取最大利益。
作者:杨朋杰 时间:2024-04-30 09:52:29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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