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劳动人事及行风建设管理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聘任的有关规定
根据江西省卫生事业资格试行条件以及有关职称工作文件精神,为提高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聘任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规定如下:
一、职称晋升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职业道德、医德医风考评合格。
1、任现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者,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期1年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
(4)有敲诈、勒索病人及其亲属财务行为已受到查处或已定性为一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期4年申报;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者,延期2年申报;情节严重的,延期5年以上申报。
2、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正高资格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卫生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高级专业技术服务满5年;大学普通班毕业,取得卫生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七年;
(2)申报副高资格:
①获得博士学位,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二年;
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
④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一致或相近专业),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七年;
⑤1970年底以前大专毕业,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
⑥1984年底以前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8年,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七年;
⑦护理专业中专以上毕业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以上,并取得护理专业的专科学历以上学历,受聘主管护师5年以上,可申报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
(3)关于申报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但受聘现卫生专业职务必须满五年。具备规定学历(或学位),受聘现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满三年。
二、专业技术(能力、水平)条件按《江西省卫生专业高级资格条件(试行)》中规定的各专业条件执行。
三、业绩条件和论文论著条件按当年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中、初级职称晋升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按政府人事职称部门文件规定执行,所报专业应与学历对口,否则不能作为相应资历的计算时间。
2、中、初级资格以通过全国统一的资格考试后颁发的证书为准。
3、临床专业毕业生必须通过执业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后为可认定为初级资格。
五、聘任条件
1、专业技术职称实行评聘分开,聘任时根据业绩、评估结果实行聘任。
2、具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在聘任之前必须取得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及医学继续教育合格证。
3、聘任任期为三年,期满后须提供相应的医学继续教育学分(每年不少于40个学时)方可续聘。
职工年度考核制度
医院干部职工必须参加年度考核,为增强考核的客观性、科学性,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法:
1、考核的范围与对象
(1)在职职工应参加年度考核
(2)见习期未满的大、中专毕业生不参加考核
2、考核原则和内容:
(1)考核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2)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现实表现,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专业技术人员还包括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团结协作、工作职责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实际工作能力,管理、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水平。
勤:主要考核、学习态度,遵守劳动纪律方面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工作数量、质量、实绩效益情况和科研成果水平及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情况。
3、考核等级及评分标准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2)评分标准:优秀为90—100分;称职为70—89分;基本称职为60—69分;60分以下为不称职。优秀率不超过10%。
4、考核方法
(1)个人每季度进行自评,并根据自评情况进行年终总结。
(2)科室成立3—5人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组织群众评议并根据评议情况初步提出考核等级并写出评语。
(3)人事科将初步考核结果报医院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级。
医德医风考核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三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牢固树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和促进医德医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德医风考核依据
医德医风考核主要以国家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江西省卫生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江西省医德医风考核建档及实施意见》和《赣州市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办法》,以及医德医风考评表中所列的考评项目为依据。
二、医德医风考核实施办法
1、在医院医德医风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院纠风办和各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2、考核时间、方法及标准
(1)时间:科室医德医风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在每年的十二月份进行,原则上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
(2)方法:科室医德医风考核,采用发放病人满意度调查表的满意率和平时掌握的投诉情况进行考核;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采用发放考评表、进行个人医德医风小结,科室和党支部评定档次,报医院医德医风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归档。
三、考核标准
1、科室的医德医风考核采用百分制,以调查病人综合满意率为基础,满意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相应扣除考核分1分。
2、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的内容包括:明令禁止的收受“红包”、“回扣”;搭车开药、检查;以医谋私、私自收费、开假证明和私自介绍病人到外院整治;服务态度生硬、语言粗暴;责任心不强、脱岗等造成的医疗差错事故等位考评重点。考核档次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医务人员在一年内无医德医风违纪记录,多次受到群众来信表扬者定为“优”。
医务人员在一年内无医德医风违纪记录,无受处罚记录的定为“良”。
医务人员在一年中虽有医德医风违纪记录。但本人平时表现较好,属于偶尔发生且情节轻微的定为“合格”。
医院人员在一年中医德医风违纪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定为“不合格”
①殴打、辱骂患者或服务对象,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②收受甚至索要患者“红包”或其他贵重物品,要求或暗示患者吃请的;
③收受药品“回扣”或有意开大处方、滥检查的;
④服务态度差、纪律涣散,不服从组织领导;无理取闹,恐吓威胁单位领导和其他医务人员,情况严重的;
⑤一年内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达3次以上的;
⑥无故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一星期以上的;
⑦玩忽职守,导致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的;
⑧参与其他违法违纪活动,严重损害医务人员形象的;
⑨一年内被单位行风监督员、政府纠风办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纠风工作人员在明察暗访中发现违纪行为二次以上的。
四、奖惩办法
1、科室每季度的医德医风考核,与科室绩效工资挂钩。
2、每年在全院范围内评选“十佳医德医风医务工作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3、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不合格者,实行年度评先评优和晋级一票否决。
4、对医务人员违犯医德医风考评规定的,根据医院相关文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分。
5、严格执行“一次投诉待岗制”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职工劳动纪律、请假休假制度的暂行规定
为加强医院管理,严肃劳动纪律,完善请假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各种休假期限的规定
1、法定假:
“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2、探亲假:
职工的父母、配偶在本地区居住,能在假日与父母、配偶团聚的不享受探亲假;父母或配偶跨省、地区不在一起居住,又不能在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但必须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亲父母每一轮四年一次,假期为20天,跨省可适当增加路途假。
3、婚假、产假:
婚假3天;女职工产假为90天,难产假增加15天。
4、计划生育假:
按医院《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休假
5、病假:
(1)职工请病假,由专业科室经管医生开具病假证明,主任签署意见,医保科盖章,上报人事科审批。
(2)癌症病假,从确定癌症之日起,凭医保科诊断证明书报人事科审批。
6、事假:
无正当理由,不得请事假。确有特殊原因请事假者,5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及相关部门签署意见上报人事科批准;6天以上由科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分管院长白、院长批准后,报人事科。一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
7、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休丧假3天,跨省、地区的可适当增加路途假。
8、报考假:
(1)报考硕士研究生,必须工作满三年以上,由个人申请,科室及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分管院长批准后,报人事科。复试假5天,只享受一次假期,以后请假按事假手续办理。
(2)报考博士研究生,必须工作满三年以上,由个人申请,科室及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分管院长、院长批准后,报人事科。复试假10天。考取在职(委培)硕士或博士研究生,须经医院签订协议
9、旷工:
职工办理请假手续无故超假15天,按旷工处理;对无正当理由,超过一个月假期未回者即作自动离职处理。
10、停薪留职假:
为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请停薪留职假。一般工勤人员要请停薪留职假,科室及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院长批准同意,按如下规定交纳管理费。
(1)工勤人员,按工资总额的50%缴纳。
(2)专业技术人员按工资总额的100%缴纳。
11、辞职:
(1)辞职人员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医院领导批准办理辞职手续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2)辞职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擅自离职一个月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3)辞职人员凡经医院出资培训的,按与医院签订的《进修学习协议书》规定办理。
(4)辞职人员不得私自带走属于医院的科研成果、内部资料和设备器材等,违者将赔偿经济损失。
12、请假手续和权限
职工休任何假期都必须到劳动人事科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岗前教育制度
为了使新上岗人员明确政治方向,熟悉医院情况,掌握新岗位职责,端正医德医风,树立良好形象,实现医院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订本制度。
一、参加对象
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调入人员、招聘人员。
二、培训时间
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星期。
三、岗位教育内容
1.思想政治教育,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2.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
3.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规范教育;
4.介绍医院的基本概况、管理状况与发展规划以及本岗位所属科室情况;
5.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熟悉本岗位服务规范、文明用语、便民措施等。
6.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继续教育等情况。
7.院内感染知识学习。
四、教育方式
采取个别谈话、集中培训、召开会议、座谈交流、科室带教、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
五、考核与测评
岗前教育工作结束后,由医院组织新上岗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考核结合起来,新上岗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各科室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鉴定。
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草案)
为适应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医院聘用人员的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及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事管理权限及职责
1、行政办公室职责
在院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聘用人员招聘、录用、待遇管理、职级、档案管理等事项。
(1)负责管理聘用人事档案资料。
(2)负责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3)负责聘用人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4)组织医院对聘用人员的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5)协助各部门办理聘用人员的聘用、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6)负责督办财务科对聘用人员的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7)根据医院的工作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8)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2、聘用人员使用科室职责
(1)负责聘用人员的思想、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2)对所属聘用人员的考核、去留及晋降提出建议;
(3)负责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3、财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聘用人员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发放;
(2)按时为聘用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作保险等。
二、聘用程序及方法
1、每年年底,办公室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科室,科室负责人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上报院领导审批。医院根据各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医院的发展规划方案,确定医院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岗位设置,确定人力资源计划,并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2、人员选聘:行政办公室根据院长办公会批准的人才需求计划,拟定招聘程序,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公开招聘。招聘过程中由行政办公室会同医务科、护理部等用人部门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并安排对聘用人员的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3、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并同意聘用的人员,由行政办公室负责通知应聘者报到。报到当日,由办公室与聘用人员签订《试用协议》,协议一式两份。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人事材料给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查。
4、行政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聘用人员到相应科室报到开始工作,并按照规定进行试用。
(未完待续)
作者:曾思远 时间:2025-03-13 16:51:19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杨海军 时间:2025-03-13 16:23:07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钱培鑫 时间:2025-03-13 15:09:09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段涛 时间:2025-03-13 10:31:11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蒋巍巍 时间:2025-03-11 17:02:18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秦永方 时间:2025-03-11 16:31:37 文章来源: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