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姑娘(化名)到浙江省杭州市一家医院做心脏彩超。“医院安排给我做检查的是男医生,检查过程要把内衣解开,医生手拿仪器在患者胸部上检查。我是位25岁的未婚姑娘,医院没有事先告知检查的敏感性,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堂而皇之地侵犯身体,非常愤怒。”检查之后,她找到负责医院医患沟通的办公室,但工作人员认为这是正常现象。“他们用妇科也有男医生等理由驳斥我。”(4月11日《钱江晚报》)
实际上,在看待患者隐私方面,医患双方在认识上存在不小差异。患者的很多正常反应,在医生看来显得有些“过敏”。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医生经过了长期的专业训练,习惯用医学眼光而非社会眼光看待身体。此外,“在家不避父母,出嫁不避丈夫,有病不避大夫”这句谚语,也说明诊疗中触及患者私密部位总难避免,医生大多认同这一观点,认为患者在这方面不应有太多顾忌。
然而,假如站在患者的角度,想法就会大不相同。患者没机会对人体“脱敏”,当然比医生更看重隐私。再加上暴露隐私的是患者而非医生,医生缺乏感同身受,双方在这方面就会存在感知“温差”。医院应该多站在患者的角度来看待隐私问题,正确处理患者意见。
站在医生的角度,男医生给女性做心电图没什么大不了,所以“妇科也有男医生”才会成为劝导异性患者的理由。但站在普通人的角度,就会觉得患者的想法并非多虑,更会认识到同性检查、第三方在场等患者隐私保护措施不可省略,这些措施甚至有必要成为医院管理制度,以此形成医患双方的共识,避免隐私问题对医患关系形成干扰。
罗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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