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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还是麻烦:你对医疗纠纷的态度,决定你的应对方式

18年01月20日 阅读:12461 来源: 杨全玉原创

  在中国,医疗纠纷似乎是一个热门话题,医患关系好像是已经到了一个尴尬的地步。但是,就中国的医疗纠纷的发生率而言,单就从统计数字上来看其实并不高。根据2015年5月27日中国日报网报道,2014年法院受理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为26962件。审结23001件。对比于2014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达76亿人次,纠纷发生率为万分之0.035(千万分之三十五),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数字应该远远小于纠纷的实际发生率。


  据2016年新闻报道,美国一年死于可以避免的医疗过错的人就有25万多人,位于美国人死亡原因的第三名,仅次于癌症和心脏病。


  单就表面的数字比较而言,美国的医疗过错数量应当远远大于中国。但是在医患关系来讲,美国的医患关系好像不比中国的医患关系差。这似乎很难让人理解,美国的医疗过错一年造成死亡的人数就是中国起诉到法院案件的近10倍,但是为什么反而中国的医患关系好像更差一些?


  医患关系的好坏与医疗(过错)纠纷是否有关呢?


  有些夫妻,在外人的眼里,整天吵,但是却能白头到老。有些夫妻,虽然相敬如宾,却是分道扬镳。


  患者与医生和医院之间出现纠纷,很正常。因为医疗是一个专业、甚至是神秘的一个职业,会有一些解决不了的难题,有一些预测不到的风险。患者不了解医学,或者一时对不良结果很难接受,有些误解很正常,产生纠纷很正常。而我们对待纠纷的态度,决定了纠纷是成为一个改进的契机还是成为矛盾的起因。


  纠纷不是人们所希望和愿意见到的,但是发生了纠纷,也得正确面对它。因为纠纷是医生了解患者的一个机会,也是患者了解医生的一个过程。纠纷得到解决,误解得到化解,患者和医疗机构相互理解,纠纷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就不会产生矛盾。反之,如果纠纷未能得到化解,成为矛盾,甚至引发了新的矛盾,就会导致医生与患者之间的不信任。而这种不信任会传染蔓延,所以,我们所感受到的医患关系是紧张的。


  医患纠纷是什么?


  一切发生于医患之间的纠纷,都可以称为是医患纠纷。医患纠纷又分为因为医疗行为产生的纠纷和因非医疗行为产生的纠纷。但是医患纠纷一般与医疗纠纷都是混用的,不作详细区分。我们这里所指的医患纠纷是指的在就医过程中,发生在医生、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一切的纠纷。医疗纠纷指的是在就医过程中,患者对医生、医院的医疗行为有异议而产生的纠纷。


  医疗纠纷可以分为医院有医疗过错的纠纷和医院不存在医疗过错的纠纷。存在医疗过错的纠纷可以分为医院承担民事责任的纠纷和医院不承担民事责任的纠纷。有一些医疗过错未必是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或者是未必造成损害后果,所以不是存在过错就承担赔偿责任。


  不论是医生还是患者,都不愿出现纠纷,都不愿出现过错。但是人非圣贤,谁能无错。即使无错,谁又能对于突如其来的意外都能豁达的理解。所以,不只是医生这一个行业,其他行业也会出现纠纷,也会被误解。


  但是,这些纠纷和过错在带来不良后果的同时也会让带来解决问题的契机。而能否看到后者,区别于你把医疗纠纷看成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是一个需要摆脱的麻烦。遗憾的是我们把医疗纠纷(过错)看成是一个需要摆脱的麻烦,所以我们只是看到了纠纷(过错)带来的不良后果,所以我们很难看到事实的真相。


  我们过度的注于医疗纠纷(过错)本身,而将纠纷的个案无限扩大到整个的医患关系,实际上是存在以偏概全的错误。网络的发展和快速传播的特点,让纠纷迅速传播,甚至在传播的过程中以讹传讹,造成了放大和歪曲,所以,在你目所能及的地方,都能看得见关于医疗纠纷和医患关系的负面的报道。


  我们(这里指的我们是医患双方)没有把医疗纠纷看成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而是一种需要摆脱的麻烦。所以我们采取的方式是拒绝,反驳,甚至是反击。这样的后果是,纠纷没有被解决,而是成为了一个新的纠纷的起点。


  而我们之所以把纠纷看成是一个麻烦,也是基于我们快速思维作出的一个反应。我们把纠纷(过错)视为是一种危险,快速思维第一反应的决定就是拒绝和反击。但是这种快速思维是错误的。因为纠纷(过错)本身不是一种危险,只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一个很重要的阶段就是从错误中吸取教训,只有这样才能透过现象看到问题的本质。遗憾的是我们仅仅是停留在应激反应状态和对事物的感性认识,而不是三思而后行和理性思考。


  关于“问题”的解释是:(1)要求回答或解答的题目;(2)需要研究并加以解决的矛盾、疑难;(3)事故;麻烦;(4)关键;要点。问题的英文是“Question”:问题; 疑问; 怀疑; 议题;问(某人)问题; 对(某事物)表示[感到]怀疑。


  关于“麻烦”的解释:(1)琐碎、费事;(2)难办的事;(3)让别人费事或给人增加负担。英文是Trouble:n.   麻烦; 故障; 烦恼; 动乱;vi.烦恼; 费心;vt.麻烦; 使烦恼; 折磨。


  问题和麻烦本质上是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问题是事情的客观属性,这是你对一件事情的理性的思考,是需要你三思而后行去考虑并解决的。如果你把事情看成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问题就会进入到你的内心,你就会考虑如何解决它,你就能解决它。


  麻烦是你对事情的是快速思维的第一反应,这是你对事情的感性的情绪反应,它让你烦恼,备受折磨。所以往往你会认为纠纷是一种“危险”,而根据本能的第一反应去反驳、反击,据此达到摆脱麻烦、排除危险,保护自己的目的。所以,对纠纷的拒绝和否认,让纠纷无法进入你的内心,引不起你的思考,你就无法看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所以,如果你认为医疗纠纷(过错)只是一个问题,你的大脑(系统2)就认为那是一个需要研究并解决的矛盾或者疑难,你的系统2就会启动,你就会三思而后行,你就会想办法去解决这个问题。


  但是如果你认为纠纷是一个让你烦恼的、折磨你的麻烦,这个时候,你会认为这个纠纷是一种危险,所以你会启动应激反应,你的系统1的第一反应就是你应对的的方式,所以你就会出于本能的防卫,所以你会拒绝认错,反驳,甚至是反击,以此来摆脱这个麻烦。但是这样做的结果无非是掩耳盗铃,问题没有解决,而是被掩盖或者回避了。


  所以,医疗纠纷和医疗过错没有作为一个被解决的问题,医生和医疗机构认为是患者的无理取闹、强词夺理,患者认为是医生的不负责任。医生把不良的治疗结果归结于医疗本身的风险性,患者把不良后果的原因归结于医生和医疗机构的不负责任。医患双方并没有客观地分析不良后果的原因到底是什么?这同样是一种快速思维方式的体现,医患双方判断对与错的标准不是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而是大脑的第一反应。


  医生、医疗机构和患者都应当意识到,不良后果的出现可能存在多种可能。一是,有可能是疾病本身的自然转归,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和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不良后果的原因全部都是疾病造成的;二是存在医疗过错,疾病和医疗过错共同导致的不良后果;三是,是医疗过错单独引起的不良后果,患者虽然存在自身疾病,但是自身疾病不是引起不良后果的的原因。


  遗憾的是医患双方并没有客观地分析不良后果的原因,只是根据大脑的第一反应作出批评、指责、拒绝、反驳的决定。所以,医疗纠纷的真正的原因被掩盖了,医患双方只是陷入争执之中,谁都认为自己有理,没有人去考虑纠纷的原因是什么,如何改进,是否存在过错,如何进行改正。


  也因此,医疗纠纷和医疗过错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医疗过错体现出的重建性我们一直是视而不见。


  问题的结局只有一种,那就是被解决。但是只有你面对它、接受它,你想解决它,才能引起你(系统2)的注意,你才能最终解决它。回到真实的事实,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但是,麻烦的结局却是不确定。如果你认为它的本质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那么它会被转化为问题而被解决。但是如果你认为它是一个麻烦,你就会想要摆脱它,为此你就可能会作出不理智的决定,麻烦就引起了新的麻烦。


  所以,基于应激反应,我们把医疗纠纷(过错)看成是一个麻烦,于是我们根据快速思维的第一反应作出决定,拒绝,反驳、反击,我们不愿意接受它。也因为这样,医疗纠纷无法进入我们内心,我们就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事实的真相往往是带着虚假的面纱。有时候,真的像假的一样千疮百孔,假的却像真的一样完美无缺。有时,你能够相信的不是你的眼睛,而是你的内心。


  所以纠纷的出现,不是一件好事,但是当它已经发生的时候,我们需要做的事弄清楚它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如何改进,只有这样才能找到产生纠纷的根本原因以及解决纠纷的正确的方法。


  医疗过错的出现的确是一个悲剧,甚至有人为之付出了生命。但是,事实尽管残酷,但是还要面对。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并且要看到悲剧带给我们重建的启示。虽然这个代价过于残酷,但是如果因为这一个出现的悲剧,能够找到解决这个错误的方法,避免出现新的错误,或许才是一种正确的处理方式。


  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有一个很重要的过程,就是从错误中吸收教训,我们缺少理性对待错误的态度。所以,过错没有成为教训,而是成为麻烦。所以这个麻烦一直存在,没有被解决。所以,纠纷没有成为改进的契机,而是演化成对立,怨恨。所以纠纷成为麻烦,麻烦又引发新的麻烦。所以我们看到的就只有让我们厌烦的纠纷,而不是解决问题的契机。我们总以为自己是对的,而认为别人是错的,这本身就是快速思维的错误表现。我们应该看到,对与错的标准不是我们自己怎样认为,而是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怎样规定的。我们看到的未必是客观现实,因为,人们有时候对自己不利的事实选择性的视而不见。面对现实的问题,客观、全面地分析它的前因后果,我们不应该相信自己的第一反应,不论是批评、指责,还是拒绝与否认,因为那是快速思维的错误决定。


  我们只有让自己平静下来,三思而后行,考虑一下什么对与错的标准是什么,客观情况是什么,纠纷的原因到底是什么,过错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只有这样,才能作出一个客观和正确的判断,样才能找到问题的根本原因,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节选自医《患关系的密码-“医疗+法律”思维解决医疗纠纷之道》第六章)第六章  医疗纠纷(过错)与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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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毕业于青岛大学医学院医学影像系,关注医疗安全管理与医疗纠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