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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疫情“补贴与绩效”医院需要“细思考”

20年03月30日 阅读:9841 来源: 秦永方原创

  在预期难料的关键时期,医院疫情工作补贴和绩效发放,闹得“不可开交”,令医院管理者苦恼


  发放疫情“补贴与绩效”医院需要“细思考”


  誉方医管创始人兼顾问:秦永方


  疫情虽然国内消停,输入压力倍增,在预期难料的关键时期,医院疫情工作补贴和绩效发放,闹得“不可开交”,令医院管理者苦恼,医院发放需要细思考。


  1、疫情工作补贴理解的“苦恼”


  微信传播一篇“请把钱发给我们”,点击率破10万,广大医务人员非常关注,成为网络热点。疫情工作补贴发放为何会引发这么大的关注,主要来源于对疫情工作补贴的理解不同导致,由此埋下的隐患也就带来了人们的“苦恼”。


  3月12日,国发明电〔2020〕10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明确界定了: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这里界定了一线医务人员两个标准,“直接参与”和“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两个条件。


  梳理一下疫情以来的相关政策,为何会出现“误解”?


  国办发明电〔2020〕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部分医务工作者认为,为了疫情防控,很长时间没有休息,节假日应该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不了解公立医院薪酬绩效不属于劳动法约束范围。


  财社〔2020〕2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指出,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按照一类补助标准,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这里明确了一类补助标准,是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工作相关人员。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在疫情期间,众多的医务工作者参与了疫情防控,按照文件精神,每人每天补助标准200元。面对疫情大灾,几乎上全体医务人员众志成城,不顾个人安危,坚守在抗疫工作第一线或第二线,特别是时间跨度之长,这个可能是始料不及的。广大医务人员既然参加了疫情防控,这里没有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说法,只是分为两类补助标准,“误解”就应该享受这个政策。


  国办发〔2020〕4号《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的若干措施》明确:统计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由同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月审核,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审核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定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在次月垫付临时性工作补助经费,中央财政据实结算。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在同级政府领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及时向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并指导有关单位搞好内部分配,向加班加点特别是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人员倾斜。


  这里已经开始确定了“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与〔2016〕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以及财社〔2020〕2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划分类别已经不同。


  国发明电〔2020〕5号《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指出,当前全国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医务人员工作任务重、感染风险高、工作压力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对他们的保护、关心、爱护,加强各方面支持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始终保持强大战斗力、昂扬斗志、旺盛精力,持续健康、心无旁骛投入战胜疫情斗争。就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提出十方面措施。将湖北省(含援湖北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提高1倍、薪酬水平提高2倍,扩大卫生防疫津贴发放范围,确保覆盖全体一线医务人员。


  部分医务工作者,甚至理解为自己区域有疑似和确诊患者,标准也应该提高。


  肺炎机制发〔2020〕23号《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要认真落实参与防治工作医务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落实加班费、误餐补助等福利措施;


  医院为了落实《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避《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风险,许多医院都停止加班、误餐、夜班补贴。在抗疫关键时刻,广大医务工作者,加班加点超时工作,文件提出落实加班费和误餐补助,让广大医务人员理解为对医院开口子,承认医疗行业特点允许发。


  国卫人函〔2020〕6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三、做好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工作。及时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由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月审核,由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计汇总,将执行各类补助标准的人员数、工作天数和补助金额于每月10日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五、为落实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进一步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疫人员权益,有关部门将出台政策,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沟通,按照政策规定及时抓好落实,特别是对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进一步鼓舞防疫工作者士气。


  2、疫情冲击绩效核算的“苦恼”


  疫情的影响和冲击,居家防控,医院为了防止交叉感染,也停掉了许多门诊和病区,导致医院的业务量和收入锐减,医院防控和运营成本大增,常规绩效核算方式“失灵”,医院绩效发放出现“苦恼”。


  面对现有绩效核算方式全面失灵,医院是不是可以发绩效?可以发多少绩效?国家对医院绩效有什么政策?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疫情期间相关政策,犹如及时雨,为疫情期间为疫情期间补助、待遇及绩效如何发放定调。


  疫情期间,传统的医院绩效核算方法“失灵”,没有了绩效。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卫人函〔2020〕61号)政策要求,医院可以申请追加一次性绩效预算,向当地政府争取财政补贴与支持,结合医院的经济状况,规划疫情期间的绩效总量。


  国发明电〔2020〕10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强调,对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区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按实际工作天数的1.5倍计算应发工作天数。要求,一线医务人员在轮休、隔离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出勤对待,原正常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含卫生防疫津贴)、绩效工资继续执行。不得将一线医务人员轮休、隔离天数计入本人带薪年休假假期,不得向轮休的一线医务人员安排工作任务。


  从2月疫情以来,医院经济断崖式减少,政策允许发放绩效,“钱从何来?”,令医院“苦恼”。


  3、疫情后“补贴与绩效”影响积极性调动“苦恼”的“细思考”


  疫情大战即将结束,但是疫情“补贴与绩效”讨论却在升温,已经超越了“补贴与绩效”本身,需要静下心来“细思考”,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抚慰广大义务人员心灵和调动积极性,是“绕不过的坎”。


  (1)静下心算个账


  疫情大灾,举全国之力,财政收入一样锐减,简单算一下账就知道,一个地方参加抗疫的不仅仅是医务人员,还有公务员、党员、社区等,仅仅按照全国600多万医务人员,大部分都参加了抗疫,一天按照200元计算,每天就会12个亿,一个月就是300多亿,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地方财政“垫付”资金就会有可能出现压力,广大医务人员要“体谅”。


  (2)去编制需要细思量


  再看看抗疫一线的大多数医务人员,面对生死,也许编制内的冲锋在前,党员在先,编制的重要性凸显。医院编制目前来说,不仅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尊严、价值认可等,同时还具有重要的向心力和约束力。许多编外员工都在为考编而奋斗努力,也是医务人员职业进取的阶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不能有丝毫的动摇。去行政化是需要的,但是去编制值得探讨。


  建议公立医疗机构不是去编制改革,而是把编制与财政补助、退休待遇等福利剥离,应该放开编制管理,结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实行总量弹性编制管理,稳定医务人员队伍。编制管理与医疗行业薪酬制度脱钩,编制管理侧重岗位设置需求,薪酬制度侧重体现医疗行业特点,体现“优绩优酬”,既可以破解编外编内“同工不同酬”难题,也可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3)统筹疫情“补贴与绩效”


  结合各家医院现有常规绩效核算方法,原则灵活设计,疫情期间临时绩效内容:


  疫情临时绩效=(疫情工作补贴+疫情期间上岗绩效+常规核算绩效)×绩效考核得分


  疫情补贴主要是指财政部门拨给医院的实际到账金额,不是按照300元或200元,区别“抗疫一线人员”规划发放。


  疫情期间上岗绩效是指,疫情期间坚持在岗的广大医务人员,按照在岗天数设计基础绩效,每天设置定额绩效,属于疫情“抗疫一线人员”按照2倍计算。给“抗疫一线人员”心理抚慰和交代。


  常规核算绩效主要是对疫情期间坚持诊疗服务科室的激励,采取减免成本,或者业务量加大激励,或按照核算盈亏采取综合指数法,进行常规绩效激励。


  还需要对疫情期间,广大医务人员的表现进行绩效考核绩效,主要是对疫情期间科室及员工工作态度及质量的考核激励,按照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4)借疫情“窗口期”加快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3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改革现行科室和个人核算方式,完善激励相容、灵活高效、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健全绩效考核分配制度。


  疫情大灾为医院绩效改革提供了“窗口期”,毫无疑问,会加速医改的推进,甚至可能成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转折点,随着社会对医务人员认可和尊重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风险、认可、地位、尊重等需要重新再认识,借疫情科室绩效下降的“窗口期”,深化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打破与收入挂钩的绩效管理模式,探索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绩效制度,是医院绕不过的“坎”。医院需要自救在先,提升医院经济运营效率和成本控制效益,实现医院可持续发展“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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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永方
简介
秦永方,男,64年生,高级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上海交大安泰管理学院医院管理EMHA,从事医疗财务工作35年,出版著作8本,发表论文60余篇。研究方向:医院绩效管理、成本核算、内部控制、预算管理、从事培训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