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陕西省卫健委公布了《2020年全省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了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启动民营医院管理年专项行动、查处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行为等具体要求。
根据通知,陕西省此《方案》是国家政策的地方落实版,是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9部委《关于印发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函〔2020〕192号)要求研究制定的,《方案》明确8月底前要完成全面清查、集中整治工作。
重点治理公立医疗机构套餐式检查、套餐式治疗
《方案》明确提出了卫健委要会同医保、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恶意骗取保的,要实施联合惩戒。对于公立医疗机构,要重点治理违规收费、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无指征诊疗、套餐式检查、套餐式治疗、高套病种、将临床试验项目违规纳入医保报销等行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治理虚假结算、人证不符、诱导住院、无指征住院等行为。
开展行业学会协会专项治理行动
《方案》提出要规范学术活动: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医务人员参加学术活动的规范准则,严厉打击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进行利益输送的不当行为。
要规范医商交往:行业学(协)会、医疗机构要明确与医药相关企业之间行为底线,加强对企业举办、参加行业学协会活动的管理,防控风险隐患。允许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开展医商交往行为,建立健全双方交往合作的事前公示、事中监管、事后备案的全流程管理制度。
重点排查“特色”、“自创”相关管理规范
《方案》提出,要切实履行医疗行为管理责任。坚决执行依法依规执业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相关管理制度,全面排查目前在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点科室运行等情况,尤其是对“特色”、“自创”等技术的相关管理规范要作为重中之重。将医疗行为管理纳入卫生健康工作督导重点。
重点开展社会办医院电子化注册信息核查核实工作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要求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全省医疗机构尤其是社会办医院开展电子化注册信息核查核实工作,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相关信息再核查,确保机构信息准确。依法严厉打击医生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或者无资质行医,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厉打击医疗机构牌匾乱悬挂、宣传虚假夸大等违规行为。
启动民营医院管理年专项行动
启动民营医院管理年专项行动,加大部门间联合执法强度,重点检查和整治“保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精神、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出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
严肃查处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行为
《方案》明确,要对照“九不准”标准,查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的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回扣的行为。
“九不准”的内容为: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作者|崔晨
来源|看医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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