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感触:
一是医保不应该管用药,管临床医生吃饭穿衣,还管临床医生拉屎放屁么?否则,医保胳膊伸太长了,有可能违背卫生经济尚存的市场规律、临床救治的科学规律。这,笔者是认同的。
二是理论上、理想情况,凡是药监部门审评上市、医药流通流到各大终端,医保就应该给予一定支付。在笔者看来,这是要把药监审评、医药定价、医保谈判这几项事宜搞成为几合一。
三是目前集采、挂网治理、谈判都由医保主责,未来试着猜想:医保部门要完全把嘴、把屁股抹干净,完全站到管用高效买单且自己还不累死累活、走歪了踩苗,还真要考虑大政奉还。
四是倘若医保全军撤退,对集采熄火、对挂网治理全取消限制,日子还能不能过下去?并一直过下去?澄清:不看医保基金结存的干扰。那必然带来权力真空,必然需要一套机制支腿。
五是当下的集采、挂网治理,倒不至于使医药产业都民不聊生。在笔者看来,药耗产业正经历一次“住院”治疗。医保目前这个搞法,其实很像商保,精髓就是:这不赔,那限定条件。
六是医保当下做的集采、挂网治理、谈判、医保支付标准、医疗服务价格等,与相对的方面有矛盾,矛盾是需要不断调和的,而不是一直顽固地存在。都是人民内部矛盾,可政治解决。
感谢杨老师对本文的启发。
笔者按:
大政奉还,发生于庆应三年(1867年)10月,第15代将军德川庆喜把政权还给了天皇,标志着持续260多年的德川幕府统治结束。大政奉还标志着日本封建时代的结束、近代日本的开始。而孕育这一事件的土壤——江户时代则是了解现代日本社会和日本人的思维方式的极为重要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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