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便捷访问,请点此处
医院买卖小程序

医管攻略

首页 > 医管攻略 >  其他

法院取证时理应积极配合 更有惩罚妨碍取证者的权利

16年08月23日 阅读:12466 来源: 相久大原创

  编者有言:最近两天,医院和法院的“对战”,似乎升级了,医生们也一边倒的支持医院申诉。看来,有必要说说个人看法,给群情激昂的同行们泼点冷水。


  我从医院辞职(我过去和现在也都是医生哟),开办了一个小机构,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居然与五家主管政府职能部门必须经常打交道,分别是民政、卫计委、残联、税务局、财政局,不经常打交道的还有N家。人家检查有时提前通知,有时临时开会紧急召集,有时突然驾到,我们都是积极配合(有时尽管不情愿)。如果是来到咱们机构,那必须是恭迎、沏茶、倒水、上烟、点头、哈腰,张罗吃饭。这么做,其实也是人之常情,国之常情。


  对比一下法院开罚单事件,人家法院干警要求提供该病案号的住院病历材料,病案室工作人员拖延时间不给复印。然后法院人员多次催促,一再解释,正因为该病案号所显示的患者与梁某某姓名不符,存在疑点,才更需要查清事实,调取该病历材料予以核实,但是病案室工作人员仍置之不理。上午10点多就来了,还有医务处签字让病案室配合的证明,下午3点多也没复印成。


  我只能说,此单位的病案室权利不大,却像个“大爷”,故意刁难,连法院也不放在眼里,而且还是个“法盲”。


  法院工作人员调查取证,直接出具工作证和介绍信即可。病案室人员要求其出示身份证显然没必要,你只有配合的份儿,还讲什么条件?多余。也让医务科写的证明如同废纸,更给院领导找麻烦、上眼药。


  至于法院对医院罚款,首先说人家有这个权利,法院没有谁还有?其次10万多吗,这只是对单位罚款的最小数额,也就是起步价。没罚你上限,得便宜吧。再有,如果耽误了人家大事(估计也没大事),公安介入,相关人员没准还能被逮捕呢,弄个拘留15天。


  省医院估计平时也“横”惯了,一般单位也“不夹”,而病案室一般是医院的“美差”,也是“养老圣地”,没点关系的进不去。这次碰到“硬茬”了,习惯的刁难不好使了。我觉得,就得有效打压这种体制内的恶劣作风和习气,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本文(图片)由作者(投稿人)自主发布于 @华夏医界网 ,其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包含文中图片的版权来源),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承担前述引起的任何责任。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此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文章来源下方“侵权申诉”按钮)或将本侵权页面网址发送邮件到535905836@qq.com,我们会及时做删除处理。 欢迎网友参与讨论及转载,但务必注明"来源于www.hxyjw.com"
发  布
猜你喜欢
3270阅读

2024,医美人在“狂飙”!

作者:贺华煜 时间:2024-04-30 17:21:55 文章来源:原创

938阅读

村医外出,叫妻子“搭把手”,被罚款一万二:罚完后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4-30 17:09:54 文章来源:原创

3186阅读

章铭老师等,对集采、医改的贡献不可磨灭(上)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4-30 16:58:46 文章来源:原创

3217阅读

国家医保局“开门问政”DRG/DIP支付方式改革迎来“东风”

作者:秦永方 时间:2024-04-30 13:58:47 文章来源:原创

4564阅读

三明年薪制实际情况公布,矛盾或不少、存量再改革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4-30 10:22:32 文章来源:原创

527阅读

风雨医美路,一个人的长征。

作者:贺华煜 时间:2024-04-30 10:19:20 文章来源:原创

简介
神经外科医生离职,创办植物生存中心;希望与各位交流医学科普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