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便捷访问,请点此处
医院买卖小程序

医管攻略

首页 > 医管攻略 >  其他

一个普通医生眼中的省医和法院风波

16年09月08日 阅读:14302 来源: 相久大原创

    编者有言:这是一篇经常为科室打官司的普通医生所写,他同样也不是法律人士。其法律意识值得我们学习,本文也希望同行们看看。


    看到有些兄弟姐妹们对法院的莫名恐惧,这使我不解,久久不能再入睡。于是,妻女酣睡,我打开电脑,想写一下我对河南省医和开封鼓楼法院这场风波的看法。


    其实,我看的出来,大家所担心的是法院权力太大,可能会随时把你我带走!其实,这样的担心完全多余,这是你不懂法的恐惧,如同我第一次接受司法调查,那种恐惧是无法控制的,现在想想,也就是那么回事,及时放下手头工作,配合法官工作,然后签字按手印,打发他们走就是了。在平时日常生活中,其实无所谓哪个部门权力大的问题,只要他们依法办事,他们的权力是国家强制力保证的,对一个自然人来说,足够大,因为你不照此做,法律赋予他的权力对你进行处罚;公安有公安的权力,法院有法院的权力,检查院有检察院的权力,但是都是现定于某一领域和时刻,特定于当事人某一个行为;举个例子,你闯了红灯,法院要强制传唤你,如果你懂法,你可以让他滚蛋,出示证件也没用,再纠缠你,你可以报警,让警察把他驱赶走,因为法官违法办案,不属于他的权力范围!


    分析一下省医病案室那哥们是如何落得被处罚的


    首先,他们没有认识到法官来意。他以为法官是来办理普通业务的。其实,当法官出示人民法院执行公务证证明身份,出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说明这次来意的那一刻起,那哥们已经由于某种原因,被卷入一场诉讼中去,在这场诉讼中,作为他需要干什么?他需要第一时间,尽快的协助法官调取证据,为什么是第一时间?是因为要保证证据的原始性和客观性,因为这个证据可能导致这场官司的输赢!这就是国家赋予法院和法官如此大权力的原因。这是一次法院进行的司法调查取证!要求你第一时间(除非不可抗力)放下所有工作,配合法官工作,你再说“排队、工作忙、病人隐私、医务科申请、法官没穿制服”等这些法盲论调,在法律面前都是苍白无力的!因为法律大于你的医院规章制度!法律也不以为你不懂法而减免对你的惩罚。法官也不是不尽人情,不可抗力导致的病例不能复印,是不会判定为“无故推诿的”。国家也赋予法官处置这种现场的自由裁量权,如同你我一个外科医生,在主刀手术,台上一切由我暂时说的算,什么助手、器械护士、对麻醉的一些特殊要求等等,为的就是手术的顺利和成功;法官为的就是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原始性,以便于客观公正的对案件进行审判!


    昨天给你说过法官处罚银行3万,对柜员进行司法拘留15日,责令银行把钱转回并冻结的案子。因为柜员在法官出示协助执行通知书1分钟之内把钱转走了!你可以看出,社会上的人,形形色色,不是像我们医务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所以,有经验的法官出门办案,都是先出示证件,告诉你我哪个法院法官,等你认同我的身份,再出示协助执行通知书,然后,立即在我眼皮底下把我需要的资料给我弄好,就是怕证据发生变化!给那哥们10分钟,够长了!法院的法官,审理的案件都是有纠纷,有纠纷的人,在社会往往都不是什么“好人”,至少原被告一方是在“说谎”,对付这种人,国家怎能不赋予法院较大权力?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他代表国家行使最高行为权力---审判权,民事上谁对谁错,刑事上有没有罪,这是何等重要,一个社会行为最终由法院来决定!法院的这种权力靠什么来保障公平和正义?也就是说原被告打官司,打的是什么?----证据!当一个自然人不可能通过自己力量到政府、公安、检查、银行、国土、房管局、医院等单位调取的证据,而这个证据在审判时置管重要,他可以申请法庭调查,这就是法庭调查的来由,也是国家和法律规定我们必须立即配合的理由和原因!目前,据我所知,许多机关单位,包括人民政府、人民银行、银行、房管、国土等经常与法院打交道的,都有法院的专门窗口和接待人员,不需要什么“排队、领导不在”等扯淡的理由来抗拒、推诿、延迟法官的调证据!正是他们这些单位懂法,不让自己惹上违法的麻烦!你省医就是就可以不配合了?


    关于鼓楼法院能不能去省级医院调证据


    能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就是把司法和行政混淆的人。行政执法必须属地,管辖权一般都是按地域,事情发生在哪里,哪里的行政机关管辖;而任何一级法院司法调查,完全不需要,理论上,上至国务院,下到村委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不配合。实际中可能有不同,但是,既然省医把此事闹大了,谁也不会在保留面子和关系来处理此事了,只能依法办理了。法院没有违法,在他专长的法律方面找出省医的错,这事就不好办了。


    你恐惧法院,是因为你不懂他们的程序。你觉得法院“霸道”是因为你不知道社会上有比你更横的人!


    换位思考,假如你是那个案子的原告,需要调取这份病例,由于医院就是不给你,你败诉了!你就想法院的权力需要再大点,法官需要再“霸道”点!所以,法官“霸道”,只要依法“霸道”,我们都要点赞!因为我们都可能成为原告或被告,包括省医病案室那个哥们!


    那么是不是法官的行为就是没人约束了呢?不是的!法院有纪委可以举报,也有同级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监督法官行为,还有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更有约束法官法官惩戒制度,让法官终生担责!我们唯独不可以做的就是“以不配合”来抗法!


    这与行政执法大不同。公安机关只有你闯红灯才能处罚,司法调查取证,则可以以“不去做”而进行司法处罚。视情节严重,给予传唤、强制传唤、据传、司法罚款、司法拘留,甚至不提请检察院直接进行逮捕!看似权力很大是不?其实,法院的主动权力,仅仅局限于不配合司法调查、不配合执行上,局限性很强。


    每每出现病人和医院纠纷新闻,网民们无不一边倒,骂医院、杀医生,可我们内部人如何看待?这次出现了医院和法院纠纷,医务人员一边倒。可是,我们需要冷静思考,独立分析,谨慎判断,不要人云亦云,更不要诋毁攻击,人肉搜索,我们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行为都会影响社会,都有可能触犯法律,惹来官司!你看,省医病案室那哥们不就惹上事了,不管是对是错,估计他这几天也是久久不能平静吧!对个人工作生活带来了诸多麻烦和不顺!


    河南省医发表声明抗议后,鼓楼法院也发表声明,认同的那个法官的行为,坚持处罚行为合法;昨天,作为中央政法委机关报纸---法制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说这是让医院普法的好机会,这说明,中央高层已经对这个“不配合”重视,下决心要抓一批典型,以示天下;这与习近平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同步。我个人觉得,河南省医难翻盘。


    省医觉得冤屈,是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啥是司法调查,这不是来复印病例,办理业务的,要是知道,那哥们打死也不这么牛哄哄,没被司法拘留就知足吧。都说医生是社会精英,但是咱们的法律知识太少,与社会其他部门接触,处理医疗方面,其他方面少之又少,社会经验不足,多了解点法律是好事,主要是保护自己。


    我只表达我的观点,不妥之处,望跟帖讨论、指正。

本文(图片)由作者(投稿人)自主发布于 @华夏医界网 ,其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包含文中图片的版权来源),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承担前述引起的任何责任。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此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文章来源下方“侵权申诉”按钮)或将本侵权页面网址发送邮件到535905836@qq.com,我们会及时做删除处理。 欢迎网友参与讨论及转载,但务必注明"来源于www.hxyjw.com"
发  布
猜你喜欢
303阅读

医美的伪创新、假破局,障了谁的眼?

作者:贺华煜 时间:2024-05-04 14:47:41 文章来源:原创

282阅读

保险业自建或不自建医院,都要重视导流原则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5-04 14:45:01 文章来源:原创

172阅读

公立医院公益性导向与三医联动式运营,互为“体”“面”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5-04 14:44:31 文章来源:原创

3850阅读

2024,医美人在“狂飙”!

作者:贺华煜 时间:2024-04-30 17:21:55 文章来源:原创

2360阅读

村医外出,叫妻子“搭把手”,被罚款一万二:罚完后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4-30 17:09:54 文章来源:原创

3801阅读

章铭老师等,对集采、医改的贡献不可磨灭(上)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4-30 16:58:46 文章来源:原创

简介
神经外科医生离职,创办植物生存中心;希望与各位交流医学科普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