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人事管理制度
一、岗位编制:
医院定员定岗及岗位设置由院办上报公司批准后执行。原则每个岗位限定一人,亦可一人多岗。如需增编或减编,各科室及时申报,上报公司调整编织。
二、选聘管理
各用人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在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进行内部调整,从医院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任职要求的人才,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2.应聘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办公室预审,收集应聘者的资料,核对、评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于符合要求者进行面试。
2)具体面试步骤:
专科医生(医助)---办公室---业务院长---院长
护士(导医)---办公室---护理部---业务院长---院长
院办人员(行政、财务、后勤)---办公室---业务院长---院长
根据岗位性质、工作需求等,可增加面试环节。
3.到本院工作的员工试用期原则上一至三个月,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试用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 违反医院相关管理规定者;
2) 不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3) 理论或技术考试、考核不合格;
4) 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需求;
5) 其他有违职业道德的行为。
4.凡员工签订合同,期限原则上三年期。合同期限视员工自身情况、岗位需要情况而定;合同期满前1月,医院将对员工在院工作期问的表现、成长进步、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结合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5.员工待遇与聘用合同相关的问题,可到院办进行咨询,劳资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言行影响或破坏正常劳动关系,否则视为违规。
三、离职管理
辞职
1.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其科室主任及院办提出书面申请。
2.员工主管与离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综合素质良好的员工尽力挽留,并上报分管领导,探讨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辞职员工填写离任申请书,经各部门负责人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后,各部门完成交接手续,最后递交院办。
4.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对违约者,应按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辞退
1.员工违反医院管理规定,不能履行工作职责,医院可按辞退处理。
2.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医院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除名员工必须按医院管理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3.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医院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4.在通知辞退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医院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四、移交、监交手续办理
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行政人事部发给《离任申请书》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2.离职员工应填写《移交清单》1式3份后,并由移交人及接交人签字盖章。移交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1份,1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
3.移交事项
1) 现款、帐表凭证
2)服装、财产设备、器具、公章
3)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4)其他应交办事项
4.监交
1)主任级以上员工由院长监交,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主任监交。
医保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保证我院医疗保险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区医保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对医保患者要验证卡、证、人。
2.定期对在院患者进行查房,并有记录。
3.应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实行宿床制。
4.住院期间医疗卡、医疗证必须交医院管理。不准将未住院的医疗卡、证放医院管理。
5.严禁利用参保患者的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检查治疗的,如有经查清核实后将严肃处罚,并取消医保处方权。
6.严禁串换药品、串换诊疗项目、串换病种、乱收费、分解收费等行为。
7.严禁误导消费、开大处方、重复检查。
8.严格控制参保病人的医疗费用,严格执行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实行梯度用药,合理药物配伍,不得滥用药物,不得开人情处方、开"搭车"药。
9.参保病人出院带药应当执行处方规定,一般急性疾病出院带药不得超过3天用量,慢性疾病不得超过7天。
10.严格按照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准确、完整地记录诊疗过程。
财务及后勤保障管理
一、财务处工作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各项财经政策,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严禁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
2.严格执行国家对药品作价的规定和《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等物价政策,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应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3.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凡白条子、三联收据、自制收款收据原则上一律不报销。因公借支或出差,须经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4.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5.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固定资产(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和流动资产(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等)等资产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6.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报告、财务决算等,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7.加强住院费用管理,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严格执行医保、新农合的有关政策。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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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钱培鑫 时间:2025-01-25 10:02:02 文章来源:转载
作者:钱培鑫 时间:2025-01-24 16:56:23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于斐 时间:2025-01-23 14:03:50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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