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参保人员医疗康复基本需求,天津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医疗康复项目医保支付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把平衡训练、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轮椅技能训练等67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12月15日起执行。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补充保险参照执行。
《通知》提到,67项医疗康复项目实行定医院、定医师、定支付范围、定适用人群的“四定”管理。
定医院
参保人员应在22家定点康复医疗机构住院接受医疗康复治疗。
定医师
社保经办机构应通过评估的方式,与具备相应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和开展康复项目专业知识及技能的康复治疗师,择优签订康复医疗服务协议,并纳入医疗康复执业医师库、康复治疗师库统一管理。
定适用人群
康复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参保人员的实际情况,建立康复档案,详细记录参保人员的病情、康复方案和康复效果,在康复治疗早、中、末期,依据康复价值评估标准分别对参保人员康复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纳入康复档案。
定支付范围
参保人员由于初发的神经系统、运动系统、脏器器质性损伤及精神障碍疾病,具备医疗康复指征,并在22家定点康复医疗机构住院接受康复治疗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费用,按照基本医保及其补充保险有关规定报销。
作者:秦王 时间:2024-04-28 16:50:19 文章来源:转载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4-28 16:28:18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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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晓翔 时间:2024-04-28 15:57:04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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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4-26 17:51:20 文章来源: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