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便捷访问,请点此处
医院买卖小程序

医管攻略

首页 > 医管攻略 >  其他

雄鸡一唱天下白

18年01月02日 阅读:11219 来源: 胡晓翔原创

  --《【征求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2017-12-30 法之理)读后感言(之一)


  通读全文,感觉最为精彩的是“草案第三条首次在法律层面上直接提出健康是人的基本权益”(详见《说明》):


  “第三条   健康是人的基本权益。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为公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服务。全社会应当共同关心和支持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


  对应的,在《第二章   公民的健康权利与义务》里,加以细化规定: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依法享有健康权。


  国家和社会依法实现、保护和尊重公民的健康权。”


  作为具体的保障措施,在《第七章   筹资与支付》里配置了各方,尤其是各级政府的责任:


  “第七十二条   公民的医疗卫生与健康需求通过政府、社会、个人多渠道筹措资金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健康指标要求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与健康投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将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安排所需经费。财政卫生投入主要用于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发展。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增加投入,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重点扶助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开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


  第七十五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向全体公民提供。


  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支付。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内容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确定。”


  有了这些内容,可以说,本草案的起草工作,就算是获得了基本成功!


  我们知道,在医疗卫生服务的属性问题上,不仅是曾经走过几十年的“市场原教旨主义弯路”,迄今,全盘市场化的余毒,远未肃清,势力仍然十分强大。因此,本法的立法宗旨,就在于拨乱反正,高倡公民的基本权利中的重要部分--健康权,由此生发,而规制国家的实现义务,明确各级政府的投入、发展责任。由此来看本草案的“健康权条款”设计,笔者认为,逻辑清晰,层次分明,张弛有度,措施得当,较好地体现了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的宗旨。


  2016年8月19、20日召开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健康基础。”


  何谓“保障人民健康”?“保障”的意思是“确保拥有”,也就是说,你买得起时,我执政党、我国家、我政府,要确保你能够买得到。你需要而又自力买不起时,我就得给你!这就符合“健康权是积极人*quan,政府、国家负有实现的义务”这个定位。习总书记这段尊重了医疗卫生行业本身运转规律的话的背后,体现的伦理逻辑,可见2016年5月18日《人民日报》采访清华大学法学院原院长王晨光教授的《卫生立法应凝聚社会共识》一文。该文阐述道,“健康权属于‘积极人*quan’,需要通过政府、社会、其他组织和专业人员的帮助才能获得最大程度的实现”。即,基本医疗服务的未来走势,也就是医改的终极关怀,一定是全民均等化地免费享有基本医疗。这才是实质性医改的核心内容。


  王晨光教授的阐述,是近年来主流媒体首次从人*quan层面谈健康权。此前,在学术理论界,很罕见从人*quan切入探索健康权的保障问题。在此方面,其实我国《宪法》早就明文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quan(第33条),国家保护人民健康(第2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第45条)。只是我们学术界和实务界多年来不习惯于直接用人*quan理论来驾驭和阐述医改与卫生法学研究。


  笔者在第一本专著《冷眼观潮--卫生法学争鸣问题探究》中专设一节,“在人*quan保障背景下的思考”,提出“健康权是人*quan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必须承担起保障责任。我国政府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在公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上有更大的作为”。(详见:胡晓翔.《冷眼观潮--卫生法学争鸣问题探究》.东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4页)


  2017年9月28日,国务院发布《<中国健康事业的发展与人*quan进步>白皮书(全文)》,白皮书“全面介绍中国健康事业发展的不凡实践与巨大成绩,系统阐述中国促进和保护健康权的理念、模式和制度,展示了13亿多人口共享健康中国的经验智慧,彰显了保障健康权、推进人*quan事业发展的坚定决心。”“健康是人类的永恒追求。一个更加可期的健康中国,不仅将给人民带来更多、更广、更公平的健康福祉,也将为人类健康事业发展与人*quan进步贡献更多光彩。”(详见:本报评论员.《健康中国见证人*quan进步》,载《人民日报》2017年9月30日04版)


  至此,健康权入法,也就扫清了理论挂碍,是顺理成章的事啦。


  本次草案的健康权内容,令人振奋,可谓雄鸡一唱天下白!让我们从健康权入法,共同见证人*quan进步!


  2018年元月1日夜23:55,随园


本文(图片)由作者(投稿人)自主发布于 @华夏医界网 ,其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包含文中图片的版权来源),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承担前述引起的任何责任。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此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文章来源下方“侵权申诉”按钮)或将本侵权页面网址发送邮件到535905836@qq.com,我们会及时做删除处理。 欢迎网友参与讨论及转载,但务必注明"来源于www.hxyjw.com"
发  布
猜你喜欢
756阅读

医美的伪创新、假破局,障了谁的眼?

作者:贺华煜 时间:2024-05-04 14:47:41 文章来源:原创

727阅读

保险业自建或不自建医院,都要重视导流原则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5-04 14:45:01 文章来源:原创

624阅读

公立医院公益性导向与三医联动式运营,互为“体”“面”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5-04 14:44:31 文章来源:原创

4759阅读

2024,医美人在“狂飙”!

作者:贺华煜 时间:2024-04-30 17:21:55 文章来源:原创

2497阅读

村医外出,叫妻子“搭把手”,被罚款一万二:罚完后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4-30 17:09:54 文章来源:原创

3990阅读

章铭老师等,对集采、医改的贡献不可磨灭(上)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4-30 16:58:46 文章来源:原创

简介
胡晓翔,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兼职副教授,妇产科主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