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各地医联体进入考核督查阶段,4月17日下午,安徽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第三方评估课题开题暨项目启动,评估组将在安徽省全面启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评估工作,无独有偶,靠近安徽的南京市近日发布《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透露出医联体工作三大信号:围绕医联体全面推进家庭医生与分级诊疗系统;通过医联体推动远程医疗收费和报销政策;重点推进纵向紧密型医联体。
近日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南京市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卫医政〔2020〕1号】。
医政参考总结南京发布的《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10大要点。
十个大要点
一、支持远程医疗,推动远程医疗收费和报销政策。
医疗资源有机整合、上下贯通、有序流动情况,各类别远程医疗中心建设情况。
加强投入,每年区政府安排用于医联体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专项经费不低于400万元。
施行医联体内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差异化政策。
开展紧密型医联体统筹区域医保基金总额付费试点,形成结余奖励,合理超支补偿机制。
二、全面推进家庭医生与分级诊疗系统对接应用医联体。
围绕医联体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进行考核。全面推进南京市家庭医生与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并有效应用,实现诊疗信息互联互通。鼓励主治及以上医师、主管护师积极参与家庭医生团队服务。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覆盖率、白血病患儿签约服务覆盖率等达到要求。
3.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慢性病签约患者开展健康教育指导,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延伸处方等便民政策。
4.通过医联体建设,规范慢性病患者管理,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重点推进市域纵向紧密型医联体和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
建立医联体利益共享机制,促使医联体向紧密型协作方向发展,形成保障医联体持续发展的动力机制。
效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实施规划实施密型医联体数量和占比。
密型医联体登记为独立法人,以区政府名义出台紧密型医共体实施方案。
建立医联体利益共享机制,促使医联体向紧密型协作方向发展,形成保障医联体持续发展的动力机制。
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开展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以及长处方、延伸处方服务。
五、 技术帮扶量化,牵头医疗机构对医联体内的每个基层医疗机构派驻至少1名临床医师,每周工作不少于3天。
技术帮扶。针对区域内疾病谱和重点疾病诊疗需求,医联体内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帮助医联体内其他机构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牵头医疗机构对医联体内的每个基层医疗机构派驻至少1名临床医师,每周工作不少于3天。鼓励主治及以上医师、主管护师积极参与家庭医生团队服务。加强区域内医疗质量管理,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水平。
六、支持社会办医参与医联体纳入效考核指标体系。
区域内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数量和占比;参与医联体建设的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护理院、康复医院数量都有所要求逐一登记。
七、支持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参与医联体。
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至少与一所二、三级医疗机构建立医联体协作合作关系。
八、建立协作制度,提供连续性医疗服务
建立协作制度,制定指导医联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双向转诊标准与程序的文件或制度。
连续性医疗服务,制定指导医联体为患者提供诊疗-康复-长护连续性服务的文件或制度;出台上级医疗机构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相关指导意见。
区域资源共享,实现医联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九、落实医务人员在医联体内流动,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
医疗资源上下贯通3.1人力资源有序流动落实医务人员在医疗集团、医共体内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十、医联体内实现电子病历连续记录。
统一信息平台区域内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实现,居民健康信息共享。
补充
各区卫健委每年需要按照《南京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对区属医联体(专科联盟)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专项经费拨付依据。
另外据悉,南京市各区卫健委每年需要按照《南京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对区属医联体(专科联盟)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专项经费拨付依据。玄武医院按《玄武区专科联盟项目实施方案》(玄卫〔2019〕9号)要求,参照《南京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准备考核台账。
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或将完成2019未完成的任务“制定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
2019年6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9〕28号】
第12条.制定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第29条.以学科建设为重点,提升500家县医院和500家县中医院综合能力。(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指导各地以病种为抓手,明确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的职责和功能定位,建立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分级诊疗。推动三级医院主动调整门诊病种结构,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鼓励包括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平等参与和适度竞争,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避免大医院“跑马圈地”、“虹吸”患者等问题。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情况评估。(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负责)
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或将完成2019未完成的任务“制定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但是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是否等同于“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或只是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配套的细则条例。
总之,医联体建设”或将围绕“提质”、“医联体考核”,展开,之前国家卫生健康委从医疗机构层面推动医联体建设,今后或将瞄准医生群体,以规范家庭医生签约,甚至会逐步涉及要求全科医生、社会办医、康复养老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中,通过医联体推动远程医疗收费和报销政策,以医联体考核作为专项经费(或包含医保)拨付依据,提升医联体建设的数量和质量,重点推进纵向紧密型医联体发展。
来源公众号:医政参考
作者:贺华煜 时间:2024-05-04 14:47:41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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