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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翔:消失的“无症状感染者”

23年01月03日 阅读:4356 来源: 胡晓翔原创

  新冠感染席卷全国,各地医院人满为患,民间则在“憋”所谓的“挺进决赛”。同时,因了“无症状感染者”比例问题,吵翻了天,诱发对专家名人曾经的高比例说的质疑,甚至于名人之间互相指责,再有名人声援一方,热闹非凡。


  关于“无症状感染者”,其定义的不科学性,笔者早有质疑(详见:《质疑“无症状感染者”》


  原创 胡晓翔 卫生管理智库 2022-06-06 07:36 发表于福建),咽拭子或者鼻拭子采集得到的病毒,既可能是已经侵入机体并生长繁殖后外排的,也可能,它根本就没有“侵入”机体,只是附着在皮肤或开放性腔道黏膜表面,更谈不上生长、繁殖,这个情形,不是感染。这种“检测阳性”的人,如何能被叫做“无症状感染者”?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的通知》(健康中国 2020-04-08 23:38 发表于北京),其管理规范的第二条细化了一点:“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以下简称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相关临床表现,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但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呈阳性者。无症状感染者有两种情形:一是经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均无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二是处于潜伏期的‘无症状感染’状态。”这个定义,与防控方案的定义,一脉相承,一样的问题,就是,忽略了“感染”这个关键环节。开放性腔道粘膜表面刮取物的核酸检测阳性,既可能确实是“感染”的(病毒进入细胞,生存,复制,外排),也可能根本就没感染,只是附着在对外交通的腔道的粘膜表面,甚至就不是活病毒,只是病毒蛋白碎片。


  也就是说,防控方案、管理规范的这些定义扩大了无症状感染者的边界,再配合动辄全员大筛查,必然导致一个畸高的,由所谓大数据呈现的“可信”的无症状感染者占比。


  另:从当时网络流传的上海一疾控女生的电话音频可知,上海把控无症状感染者又有所不同,上海的无症状,是可以有症状的,只不过是无肺部症状。这就进一步格外推高了无症状感染者的比例。专家据此说无症状感染者有多么多么高的比例,确是有他的原因。如今,拜托“优化”新政,不再动辄全员大筛,愿检则检,非必要不检,导向就是尽量不要再采样检测核酸了。只有病到痛不欲生者才检,阳性的都是很重者,当然就显得无症状感染者“凭空消失”了。据此来攻击当初说无症状感染者居多的专家,显然也是没道理的,时移势易,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情景和语境了。


  我个人以为,无论是防控方案、管理规范的定义,还是上海的在此基础上的可以有症状的无症状感染者,都是不够严谨的。可对比看看《传染病防治法》,其第78条有定义:


  “(二)病原携带者:指感染病原体无临床症状但能排出病原体的人。”


  这才是真正的无症状感染者定义,可惜,它却叫“病原携带者”。而防控方案、管理规范的无症状感染者定义,实质是“病原携带者”,反而叫了无症状感染者!也算是三年防疫中的一桩公案,有待进一步反思吧。


  尽管,我还是觉得,即便排除这个定义的扩大化,优化前实际上的全部感染者里,无症状感染者比例确实是高的,当然也不会那么畸高。究竟高到什么比例才是当时的真实,我不知道,可能,任何组织任何专家也都永远无法再知道了。


  零三年萨斯那场大劫,病毒神秘消失。过后未见认真反思,以无数的评先评优表彰“办了喜事”结尾。有识之士就有担忧,如此,再遇一场类萨斯事件,还是要乱。十八年后是否一语成谶,各位看官自忖!


  来源: 卫生管理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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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胡晓翔,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兼职副教授,妇产科主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