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12月26日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2年第7号》依法决定,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随后,2022年12月28日,中国民航局发布《关于恢复国际客运航班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恢复国际客运航班工作方案,自2023年1月8日起实施。具体措施有取消入境航班涉及机场相关入境保障人员、国内和国际机组闭环管理、入境核酸检测和入境隔离等措施。
据报道,上海此次监测到的25例XBB家族中,有3例XBB.1.5,同样都是境外输入病例,未造成本土传播。研究人员表示,境外输入患者中的毒株较为复杂,多为在我国境内首次检测到。据新民晚报报道,近日,针对市民对于欧美地区毒株BQ.1和XBB传入的担心,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袁政安表示,目前上海所发现的奥密克戎BQ.1和XBB毒株,仅在极少数入境隔离人员中检出,尚未在社会面上造成本土传播。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副主任凌云表示,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作为上海收治入境确诊病例的定点医院,按要求对于输入性病例实行严格闭环管理,符合出院标准后予以解除隔离,目前未发现有境外输入毒株的本土传播。
根据上海的这个监测信息,以及杭州等地亦监测到的信息,鉴于国内各地才在第一波感染高峰即将转折,但迎战重症高峰的关键时刻,假如依旧按照原定计划于1月8日实施入境新政,让免疫逃逸能力极强的目前欧美主流新型毒株与国内感染高峰无缝衔接,甚至叠加感染,可能会导致严峻后果。应该适度延长入境人员管控措施,可根据监测情况,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39条第三款(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而适当延长对入境人员5+3的管控机制,以控制、推迟输入性新型毒株在国内社会面的传播。
2023年1月3日
附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来源:卫生管理智库
作者:贺华煜 时间:2024-05-04 14:47:41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5-04 14:45:01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5-04 14:44:31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贺华煜 时间:2024-04-30 17:21:55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4-30 17:09:54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4-30 16:58:46 文章来源: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