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医院管理层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对理事会负责,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管理层由院长、副院长、总会计师组成,且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可临时设立项目负责人。管理层由理事会聘任,每届聘期3~5年。设院长1名,副院长若干名(根据医院等级和规模决定),总会计师1名。
管理层成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
(2 )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遵守医院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人工作,实绩突出。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人为本,仁心仁怀,严于律已,廉洁从业。
(5)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10年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经历或者其他领域管理工作经历。
(7)从副职提任正职的,一般应当具有副职岗位2年以上任职经历;从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一般应当具有下级正职岗位3年以上任职经历。
(8)医院行政领导人员应当经过国家认可的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
(9)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医院院长由理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3~5年,可连选连任。院长须具备强烈的事业心、良好的团队领导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协作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
经理事会授权后,院长拥有医院日常行政管理的决策权和指挥权。
院长根据本章程及理事会决策,全面负责医院行政管理、日常医疗业务和事务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主持医院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后勤等各项业务),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认真落实各项行业管理规定。
(2)拟订医院发展战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投资方案等,报理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3)拟订医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医院基本运营管理制度,经理事会批准后实施。
(4)出席或主持医院的各种会议,负责签发医院发布的制度、管理办法、人员任免等重要文件;接受理事会的指导和监督。
(5)制订职工薪酬总体分配方案,并报理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6)决定和审批医院日常运营经费的使用开支。
(7)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8)承担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来源 |非公立医院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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