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DRG/DIP付费推动了医院成本核算,DRG/DIP成本核算方法多种多样,各种方法都有利弊,采用“自下而上”核算DRG/DIP成本,因采取作业成本法的医疗项目叠加,太复杂实操落地困难;“自下而上”核算DRG/DIP成本,采用相对简单为成本收入比法的服务单元叠加,过于简单粗放,核算结果容易偏失;因此,DRG/DIP成本核算成为制约医院的焦点和难点。介绍服务单元叠加法核算DRG/DIP成本应关注哪些问题?。
2021年1月26日,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1〕4号,以下简称《规范》),明确,病种、DRG成本核算方法包括病种成本核算方法主要有自上而下法(Top- Down Costing)、自下而上法(Bottom-Up Costing)和成本收入比法(Cost-to-Charge Ratio, CCR)。2021年11月5日,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公立医院》的通知(财会〔2021〕26号,以下简称《具体指引》)明确,第二十九条 在核算病种、DRG 成本的步骤中,将业务部门归集的费用分配至各患者,应当根据医院实际核算条件选择适宜的分配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法:包括项目叠加法、服务单元叠加法、参数分配法。项目叠加法与自下而上、服务单元叠加法与自上而下方法趋同。
服务单元叠加法核算DRG/DIP成本,使用该方法时, 医院应当按照为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内容类别设置服务单元,先将业务部门归集的费用归集至服务单元,再将费用从服务单元分配至患者,一般采用从患者取得的收入作为分配参数进行分配。将出院患者相关服务单元的成本、药品成本、单独收费的卫生材料成本进行加总,得出该患者的成本。将每名患者归入到相应的DRG/DIP组,然后将组内每名患者的成本累加形成该DRG/DIP组总成本,采用平均数等方法计算该DRG/DIP组单位成本。服务单元一般包括病房、病理、检验、影像、诊断、治疗、麻醉,手术等,服务单元的划分取决于核算的精细程度。分配方法可参照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相关方法。服务单元叠加法与项目叠加法分配原理基本一致,只是颗粒度更粗一些,但是按照服务单元核算结果的相近度反而高一些,要是因为病种业务流程更加精准,不是完全按照病种项目多少作为成本核算的主要参考,有利于对DRG/DIP成本组成更加精准的核算与管控,但是,服务单元按照患者收入进行成本分摊,按照病种进行归集然后按照DRG/DIP入组规则核算DRG/DIP成本。需要关注“5大方面”的问题。
第一,医疗收费价格不能体现技术服务价值问题。
由于医疗技术价值与医疗收费价格偏离度较高,单一按照收入分摊服务单元成本,因为医疗技术收费价格不合理,导致医疗技术服务项目成本核算不真实,不能体现医疗技术服务价值,从而影响未来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调整。按照患者收入分摊临床科室成本,将会导致DRG/DIP医疗成本的不真实。
第二,过度治疗问题。
由于医院存在过度治疗问题,完全按照收入单一维度作为服务单元的成本,过度治疗增加的收入就要分摊和稀释真正的服务单元的承成本,从而导致医疗技术服务项目成本不真实,也不利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按照患者收入分摊,导致DRG/DIP医疗成本核算不能真实反映诊疗成本。
第三,防御性检查问题。
防御性检查问题是医院更加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药品耗材零加成,药占比/耗材比考核方法简单,为了防范医疗纠纷,防止科室收入下降,等等原因,医技检查项目相对医疗服务项目定价偏高,医院通过提高医技检查占比提高医技设备使用效率,可以获得较好的经济收益,作为弥补医疗服务项目定价的不合理。如果单一按照患者收入作为医技检查单元成本的分摊依据,就会出现摊薄了医技检查项目成本,不能真实反映患者真实的医技检查成本,从而影响DRG/DIP成本核算质量,因为DRG/DIP付费是基于病种包干预算的支付方式,防御性医技检查收入此时就会变成成本,合理的医技检查成本直接影响到DRG/DIP成本核算的质量,影响到医院运营管理的决策参考。
第四,成本与实际不匹配问题。
服务单元叠加法采取收入维度分摊,由于收费定价不合理、诊疗不规范过度治疗、防御性检查等问题,不能充分体现劳动量、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等资源消耗的成本,按照收入进行分配就会出现与成本偏离问题,导致DRG/DIP成本核算与实际不匹配,核算结果偏离问题。
第五,核算结果不能为内部管理提供科学决策支持问题。
服务单元叠加法采取单一收入维度分配,出现DRG/DIP核算结果偏离度较高,作为财务成本核算对位报告和评价使用可以,但是对内管理应用,特别是DRG/DIP成本核算结果应用于绩效考核,科室及医务人员认同度低,考核难度较大;应用于精准病种运营管理,因为成本核算结果的偏差,容易出现DRG/DIP盈亏核算误差,不利于开展DRG/DIP“波士顿”分析,选择确定优势病种,进行收入结构和病种结构调整。
总之,DRG/DIP成本核算,要实现“算为管用”,不是简单的事情,不仅需要财务会计专业知识,还需要了解DRG/DIP入组、病种诊疗流程等相关业务知识,更需要具有病种运营绩效管理的指挥引导,才能充分发挥DRG/DIP成本核算的最大价值,赋能医院精益运营管理。
来源:秦永方医疗卫生财务会计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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