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感触:
DRG有很多不完美,比如:一是事实上不全部覆盖所有科室、病例;二是分组不完美;三是权重可调整改善。
在这些背景下,再来看DRG分组不完美,有些现实辩证。分组粗一些,组内差异大一些,是有不平衡不充分,但同时运用了不平衡不充分。
怎么理解?科室、病组有一定自我说服,病组里不见得都亏,即便病组里都亏了,科室里不见得都亏。
假如分组数量快速飙升,正面看,分得更细更贴合现实。负面想,错得会明明白白,甚至是明知故犯。
DRG分组与人为善,也遭遇道德风险。
DIP讲精细化,DRG讲精益管理。
医保部门强势推行DRG、DIP,在权重上目前姿态比较弱势。
就像一圈腰带,会越锁越合身。
在笔者看来,DIP偏向要素清楚,盘账清点。DRG偏向支付激励,有所扶持。
DIP最终可能遁入隐形研究,并可为DRG精细化调控提供监测线索。
感谢牛老师对本文的启发。
笔者按:
关于手术机器人进临床、进DRG,不是所有医院都需要、都适合。财政可能为手术机器人购置提供补贴,但目前及未来有支持国产创新产业的想法。对进口产品可能有些程序、数量限制。且倘若大量医院空前购置手术机器人,极可能引发集采或类似战略购买的砍价行为。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7-26 17:49:13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何嘉焜 时间:2024-07-26 17:41:36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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