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感触:
特病单议,在全国各地,可以说是:参差不齐。
不排除有的地方,对特病单议名存实亡,医保局卡的死。但事实上,真能做到卡死么?这里卡住了,肯定从别的地方冒头,换了个说法而已。
不排除有些地方,特病单议管得不够严,大家拿这当做份额来看待。评审走个形式?大数、占比,符合大家平时的认知或者默许,就可以了?
于是乎,也出现了:有些人认为特病单议就不要搞,有些人认为特病单议就很难用,有些人认为特病单议就很宽松。
特病单议,亟待建立完善一些原则、流程、评价以及结果对社会公布。
凭什么,总是一两家医院并且是不突出的医院的特病单议的情形最多。
凭什么,总是科室内部一两位医生或者医院里一部分医院的情形最多。
澄清:不是说这些情况不可以,而是要看清、盘顺,这不仅是医疗费用、医保资源的问题,也是学科建设、风清气正的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求。
感谢孙老师对本文的启发。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12-09 13:59:39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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