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管理评价中,医疗质量管理、医疗费用管理和医患关系管理是决定患者满意度的三个最主要方面。而医患关系管理直接影响到患者对于医疗质量的感受和医疗费用承受,从社会医学和心理医学模式来看,医患关系管理是决定生物医学最终效用的决定性因素。
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首先需要对医患关系的构成进行分析。
笔者构建了一种医患关系模型,见附图,从图中的路径可进行医患关系进行疏理。
按患者到城市大医院的就诊心理,有二种选择。
通常的一种是先选择医院,形成医患关系的第1节点“院患关系”;再由医院分配医生或患者选择医生,而形成医患关系的第2节点“院医关系”;医生接诊后开出医嘱,由护士进行治疗或护理,形成第3节点“医护关系”;护士治疗中接触患者而使医患关系进入到第4节点的“护患关系”;护士仍从属于医院,而非医生直接聘请,因而医患关系必将受到第5节点“院护关系”的约束;最终才完整实现医生与患者的第6节点“医患关系”的全部心路历程。从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数字图腾,6为顺利之寓意,因而这样的医患关系应该是好的吧?
第二种就是患者在家中通过网络信息提示或根据以前的就诊经历直接选择医生,这就构成了医生与患者的直接关系。
从患者两种就医选择所形成的医患关系不同,如果从医患关系管理的责任主体来看,第二种医患关系的责任主体,患者一定很清楚是医生。医生在这样的就诊过程中,从一开始也会知道患者是慕名而来,他自己就是整个医患关系管理的责任主体。譬如个体诊所,也有护士、药剂人员,由于个体医生即是医疗机构的管理者,他是不是同时承担了医患关系的管理责任?
而第一种医患关系则是较为复杂,医患关系的管理者则涉及医院的市场部、客服部、医务科、护理部、后勤部、医疗纠纷管理办公室等众多部门,而政出多途的管理一定是难以做好的。
大医院的医患关系能否做到像小诊所的那样,由医生直接来管理患者呢?笔者认为是可能的,而且现在已经有很多的大医院在行动。这就是传统的病区责任医生制度和门诊多点政策驱动下的医生工作室模式。病区实行的责任医生和责任护士制度不仅仅是一个诊疗模式,也是一个医患关系管理模式。另外一个完整的医生工作室,有医生助理负责接诊患者和管理患者的全部诊疗工作,等于就是替医生承担了全部的医患关系协调与管理工作。
既然已经存在这种直接的医患关系模式,为何仍然不能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呢?这就要从上面的医患关系图中找原因了。
首先,许多传统管理者,将医生和患者的关系由直接关联变成的最后关联。医生无法把控与患者的关系。如今的公立与非公立医院,均在以营利为目标。这种环境下,医生要通过医疗行为解决医院的经营问题。也就是说,医院需要利用医生与患者的关系实现其经营目标。医生首先是服务于医院,并需要靠经营患者来实现其经营。这样就颠覆了传统的医患关系模式,破坏了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
其次,从患者的诊疗流程来看,医生与患者的接触,仅仅限于诊室的接诊、查房,直接的诊疗行为变得越来越少。由于医学检查技术的发展,让原本由医生亲自查体的各种检查从医生处分离,客观检查更让医生与患者的问诊与言语交流趋向于简单而表浅,使医生与患者的关系难以超越。
第三,没有赋予医生管理医患关系的权限。在现行的医院管理中,很少有医院把医患关系的管理权交到医生手上。就有一些民营医院在培训中明确告诉医生,大胆经营,有任何医患纠葛由医院出面解决。而公立医院又基于医生工作繁忙,而将医患关系管理更多地转移到护理工作部门或客户服务部门。
笔者认为,解决这种复杂医患关系,让医患变得更加和谐,有一个简单的办法。主[ 就是建立医院管理以医生为服务对象的模式,还原医生为病人服务的责任主体。医务人员和医院服务于医生,医生服务于患者。
要把服务对象服务好,服务对象必须是明确的。从患者这个服务对象来看,在医院的六个方面关系中,只有医生最了解患者,最知道如何进行完美的医疗。只要把医生服务好,也就能把患者服务得最好。医院管理的直接服务对象不是一般医务人员也不是患者,而是即将自由职业趋势的医生。俗话说管理就是把“复杂变简单,细节做完美”。要想医患关系平衡与和谐,需要医院管理者们的观念转变,变为患者和所有医务人员服务到所有人(包括患者)为医生服务、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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